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24日訊 6月24日,山東省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省法院打擊毒品犯罪工作情況,并發布5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販賣毒品一案。
自2017年11月始,被告人孔某甲以帶未成年人被告人孔某乙(時年15周歲)旅游為借口,引誘孔某乙參與毒品犯罪,后又指示、安排孔某乙保管、運送毒品及保管毒資。案發后,公安機關對被告人孔某乙處依法搜查,當場扣押冰毒120袋,共75.34克。經查,被告人孔某甲伙同孔某乙共同實施毒品犯罪,共計販賣冰毒170袋,共計107.1克。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孔某甲、孔某乙販賣毒品107.1克,其行為均構成販賣毒品罪。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別判處孔某甲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十萬元;孔某乙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保護未成年人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六款的規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本案中,孔某甲利用、教唆孔某乙幫助其販賣毒品,嚴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法院依法對其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在此,強烈呼吁廣大家長要認真履行監護責任,及時了解子女的學習、生活與交友情況,增強子女辨毒識毒禁毒的意識,避免誤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