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7月10日訊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優化營商環境創新突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21〕6號)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階段驗收備案事項審批效率,7月10日,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山東省人防辦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階段驗收備案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提出,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要按照“一網通辦、一項申請、一窗受理、一張表單、一套材料、一個流程、一份文書”的工作原則,進一步精簡合并申請材料,優化工程流程,提高審批效率。
《通知》明確,按照“同一部門實施的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屬于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整合為一個審批事項”的原則,整合竣工驗收階段專項驗收備案事項,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竣工驗收備案”“建設工程檔案驗收”“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備案”合并為“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含人防、檔案、消防)”一個辦理事項,對部分在驗收時無法提交的工程文件資料,實行告知承諾制。
針對部分項目難以同時達到驗收條件及驗收事項前后交叉等問題,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統籌考慮不同部門竣工驗收備案進度,按照“進度相似、并聯打包”的原則,對土地、規劃、竣工驗收備案(含人防、檔案、消防)和水、電、氣、熱、通信、有線電視接入以及其他建設條件落實等限時聯合驗收備案事項,可實行分段式聯合驗收模式,具體實施辦法可結合實際另行制定。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不實行分段聯合驗收。聯合驗收(含分段聯合驗收)時限為15個工作日(不包括材料補正、整改時間,其中社會投資工業建筑工程為10個工作日)。聯合驗收應當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進行,全程網上辦理。
對于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含人防、檔案、消防)事項,《通知》要求,山東各市應明確驗收備案機關,實行全省統一的事項標準辦事指南、申請表、統一驗收備案文書。對申請材料齊全的,按規定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凡在相關工作中已經收取的材料、產生的審批結果、批復,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請人提供。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建設單位或者個人以偽造、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竣工驗收備案相關合法性認可的,驗收備案機關應當依法予以撤銷,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發現存在失信、未兌現承諾等違規行為的,依法按規定進行處理。
閃電新聞記者 于興濤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