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wǎng)·閃電新聞6月10日訊 6月6日11時30分,聊城火車站派出所來了一位男孩求助稱,自己手機沒電了,想借充電器充電。
通過交流,民警發(fā)現(xiàn)男孩眼神飄忽,表情極其不自然,說話支支吾吾,還不是本地口音。男孩在極力隱瞞一些事實,這點引起民警的警覺,男孩是不是離家出走?帶著疑問,民警跟男孩進行了深入交流。一開始男孩比較抗拒交流,一直閃爍其詞,不愿多說。
隨后民警找來充電器為其手機充上電,并前去食堂給男孩端來了午飯。吃完飯,男孩便慢慢打開了話匣子,男孩告訴民警自己叫劉某杰,14歲,初三學生,家住河南駐馬店。因與父母吵架便一氣之下離家出走。更令民警哭笑不得的是,男孩還制定了詳細的“逃離”計劃。
6月5日早晨,男孩偷了母親的手機,騎著電瓶車到達鄉(xiāng)鎮(zhèn)的汽車站,隨后將電瓶車就地變賣200元錢,乘坐大巴車到達了漯河火車站。中間因為騎車看手機還將將自己摔傷。 男孩到達漯河火車站后,又利用母親手機內保存的朋友身份證照片購買了漯河前往聊城的火車票。到達聊城后,發(fā)現(xiàn)手機快沒電了,這才跑到派出所充電。
了解情況后,民警做通了男孩的工作,表示也想回家,隨后民警與男孩父母取得聯(lián)系。 通過民警的電話,此時焦急尋找了一夜的父母終于將懸著的心落下。
6月6日下午5點,男孩父母驅車趕到派出所將男孩接回,對民警表達了感謝。
在此,警方提醒:處于青春叛逆期的未成年人,易沖動,社會閱歷少,獨自外出極易遭遇人身和財物安全損失,父母應多于孩子交流溝通,多做心理疏導,避免因獨自外出遭遇意外情況的發(fā)生。
閃電新聞記者 黃健容 通訊員 聊城臺 白文斌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