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26日訊 4月25日下午,正在廣西考察調研的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漓江流域綜合治理、生態保護等情況匯報時指出,最糟糕的就是采石。毀掉一座山就永遠少了這樣一座山。全中國、全世界就這么個寶貝,千萬不要破壞。
在山東乃至全國,“泰山石”早已家喻戶曉。泰山石產于泰山山脈周邊的溪流山谷,隨著“穩如泰山”、“石來運轉”等好兆頭逐漸被認可,從90年代開始,泰山石風靡全國,價格一漲再漲。隨著市場需求越來越大,周邊居民也想“靠山吃山”,泰山石盜采盜挖的現象開始屢禁不止。
作為泰山上的瑰寶、不可再生資源,對泰山石的保護刻不容緩,山東省和泰安市早已行動起來。
2000年10月26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泰山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其中第12條第2款規定:嚴禁在泰山風景名勝區內從事開山、采石、挖土、取沙、殯葬活動。
2004年,為加強泰山石保護、規范石頭交易場所,泰安市開展加強泰山石保護綜合整治工作。
2006年,泰安市發起了對泰山石的第二次治理行動,將禁采的范圍擴大到泰山風景保護區、下港保護區和徂徠山保護區,這就是業內所說的“封石令”。
此后,2009年、2011年、2017年,泰安先后又進行了3次綜合整治工作。
2019年3月31日,泰安市公布《關于關閉取締大型石頭存放和交易場所的通告》。決定4月1日起,徹底關閉取締所有大型石頭存放和交易場所,堪稱史上要求最嚴格、整治最徹底、措施最嚴厲的泰山石綜合整治行動。
2019年10月12日,山東省多部門聯合印發《支持泰安市并在全省開展泰山石保護及交易市場整治行動方案》,以泰安、濟南、濟寧、臨沂等環泰山區域為重點,集中開展2個月的泰山石保護及交易市場整治行動,強化經營交易、運輸物流等環節整治和監管。
2019年12月10日,泰安市在轄區內全面禁止線上線下銷售泰山石和假借“泰山石”名義銷售奇石,關閉取締小型泰山奇石交易場所。
2020年12月4日,山東人大官網發布了對《泰山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的修改,主要增加了禁止進入未開放區域,禁止盜采、銷售泰山石,禁止撿拾泰山石并帶離等條款。
2021年4月22日,泰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泰安市司法局關于《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禁采、禁售、禁存、禁運泰山石的通告(草案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建議的公告。在草案征求意見稿中,除了對禁止盜采、全面禁止線上線下銷售、物流禁運泰山石等作出明確規定之外,最令人矚目的條款就是:在泰山風景名勝區內撿拾帶離山石的,由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每一塊泰山石都是大自然的賜予,保護泰山石,全面禁止盜采、買賣、非法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