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24日訊 24日上午,閃電新聞記者從臨沂市蘭陵縣市場監管部門獲悉,對蘭陵縣“29塊9低價一日游”涉事3個購物店處罰措施已作出:“停止違法行為,每家門店處以50萬元罰款。”
購物第一站蘭陵酒廠:涉事旅行社因虛假宣傳被處以50萬罰款,酒廠被約談
閃電新聞記者注意到,低價游的購物第一站處罰單位并非是蘭陵縣蘭陵酒廠,而是徐州美途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蘭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聽證告知書顯示,經查,今年9月份,徐州美途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與蘭陵酒廠訂立口頭協議,使用蘭陵縣蘭陵酒廠庫房改造的3個品鑒廳銷售其公司購買蘭陵縣蘭陵酒廠生產的洞藏1915白酒。2020年10月23日起,涉事旅行社向其它旅行社組織來蘭陵縣蘭陵酒廠購物的游客宣傳銷售,每箱銷售600元,買1箱贈3箱。
告知書指出,在宣傳過程中,所謂的“蘭陵酒廠1945年建廠、銷售白酒的活動是與省旅游局合作推廣、蘭陵縣蘭陵酒廠生產的白酒是CCTV央視上榜品牌、中國著名品牌”,同時在品鑒廳內懸掛的廣告牌均屬于虛假宣傳,誤導游客購物。被查獲時,當事人已銷售50箱洞藏1915白酒,貨值金額30000元。因當事人違法行為造成了加到的社會不良影響,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根據相關規定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50萬元”的較輕幅度內頂格處罰。
閃電新聞記者從蘭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趙輝處了解到,雖然蘭陵酒廠為活動提供了場地和白酒,也對其虛假宣傳行為知情,但因“涉事廣告牌、宣傳人員以及收款人員均為徐州美途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蘭陵縣蘭陵酒廠并未直接參與到虛假宣傳活動當中,因此未對酒廠進行處罰,但酒廠負責人已被約談。
購物第二站華雅家紡:虛假宣傳,罰款50萬元
蘭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聽證告知書顯示,經查,自2020年9月份以來,蘭陵縣華雅家紡店在其經營場所內的19個展廳中從事家紡針織品銷售,共銷售35套標簽造假的四件套,貨值金額35000元。當事人在銷售商品過程中虛假宣傳,誤導游客購物,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根據相關規定,對華雅家紡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50萬元”的較輕幅度內頂格處罰。
閃電新聞記者從蘭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王國防處了解到,因華雅家紡店9月份之前的監控視頻已丟失,銷售賬本也無法提供,所以銷售件數及貨值金額均為當事人口供。鑒于當事人違法經營額為二十萬元以下,符合《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試行)》第六條及《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第二百五十三經營者實施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規定中關于較輕的處罰規定,但當事人違法行為造成了較大社會不良影響,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予以較輕幅度內頂格處罰。最后決定處以50萬元罰款。
購物第三站領匠壹品陶瓷店:與棗莊旅行社聯合接待游客,因虛假宣傳被罰50萬元
閃電新聞記者注意到,涉事陶瓷店經營公司為蘭陵縣匯品商貿有限公司。蘭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聽證告知書顯示,經查,當事人蘭陵縣匯品商貿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份以來,在蘭陵縣開發區孤山東路中段租用廠房1000余平方米,投資30余萬元裝修裝飾15個房間,每個房間設有50人座位,與棗莊旅行社聯合接待外地游客,并雇傭講師現場演示講解的方式向游客推銷陶瓷砂鍋,在經營場所設置虛假的商品說明,通過講師宣講該產品能稀釋農藥殘留,吸取激素等功效誤導消費。其贈送的空氣凈化器、水杯、刀具均為三無產品。另查明,當事人從10月份經營共購進2次商品,數量為80件,以這種銷售方式對外銷售38件,貨值共計60800元。當時人同樣因虛假宣傳,被處以50萬元罰款。
另根據蘭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聽證告知書,被處罰的3家公司如有陳述、申辯意見,可在收到告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蘭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舉行聽證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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