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1-06 19:23:01
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6日訊 繼“人才新政 30 條”、“雙創 19 條”后,為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改善人才住房條件,吸引和留住更多優秀人才在濟南市創新創業,濟南發布人才購房補貼申請發放實施細則,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對于符合購房條件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在濟南購房,可分別享受15萬、10萬的一次性購房補貼 。
一、補貼對象
(一)駐濟企業就職且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 “市人才辦”,下同)認定的A 、B 、C 、D 類高層次人才;
(二)駐濟企業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
(三)駐濟高校新引進的全球TOP200高校院所畢業博士研究生;
(四)駐濟科研院所、醫療機構、市屬及各區 (含代管鎮、街道的功能區管理機構,下同)縣事業單位新引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高層次人才(補貼對象第一款)補貼條件。高層次人才家庭 (申請人、配偶及未滿18周歲子女,下同)申請購房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申請人在濟南行政區域內企業就職;
2.2017年5月 (含) “人才新政30條”政策出臺后,申請家庭在濟購買家庭唯一住房 (不含購買直系親屬住房);
3. 至購房之日3年內在濟無其他住房登記信息和住房交易記錄。
三、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補貼對象二、三、四款)補貼條件。
1. 申請人取得本市戶籍;
2. 企業單位職工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 (含)以上勞動合同,事業單位職工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具有組織部門下達的任命文件,上述職工所在單位均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3.2019年9月 (含) “雙創19條”政策出臺后,申請家庭在濟購買家庭唯一住房 (不含購買直系親屬住房),且距畢業之日不超過5年;
4. 至購房之日3年內在濟無其他住房登記信息和住房交易記錄。
四、補貼標準。各類人才按以下標準享受購房補貼:
(一) A 類人才 (含在我市承擔國家 (國際)重大戰略項目的特殊人才)實行 “一人一策、一事一議”。B類人才購房補貼標準為購房金額的50%,最高100萬元; C類人才購房補貼標準為購房金額的50% ,最高70萬元; D 類人才購房補貼標準為購房金額的50%,最高40萬元。
申請人享受購房補貼標準,應當按照購房時的人才分類認定結果確定。
購房補貼分3年發放,核準首年發放核準總額的40%,第2年、第3年分別發放核準總額的30% 。
(二)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補貼額度分別為15萬、10萬。
五、資金來源。D類及以上人才的購房補貼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的購房補貼資金由市、區縣兩級財政各按照50%比例承擔。
閃電新聞記者 唐福晨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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