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12-10 21:45:12
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10日訊 期盼已久的新家,到了收房的日子,本該是件高興的事兒。不過,對聊城星光和園小區的業主們來說,他們卻高興不起來。近日,該小區業主收到收房通知,23棟樓于12月7日至13日可以分批收房。不過,聊城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該項目尚未取得竣工綜合驗收備案手續。
未取得竣工綜合驗收備案手續 聊城星光和園小區交付使用
2017年6月份,聊城市民劉偉(化名)從星光和園小區18號樓購買了一套房子。星光和園項目由聊城星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按照合同約定,2019年12月31日前,聊城星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交付商品房。
最近,業主們收到通知,該小區23棟樓,從12月7日至12月13日,陸續分批交房。
根據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山東省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并取得備案手續后,方可交付使用。綜合驗收內容主要包括:是否按照經審批的用地范圍、規劃條件、規劃設計方案、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的要求開發建設;是否按照《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開發建設,明確移交的是否完成產權(使用權)移交或簽訂產權(使用權)移交協議;單體工程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質量驗收備案手續是否完備;紅線內市政基礎設施(道路、綠化、路燈、環衛、排水等)是否按照要求建設,并達到使用條件;紅線內水、電、氣、暖等基礎設施是否按照有關要求建設,達到使用條件且已交由專業經營單位負責運營管理;通信基礎設施是否按照有關要求建設并達到使用條件;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否按照要求交納;工程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是否完整。
如果建設項目沒有取得竣工綜合驗收備案手續,意味著,以上內容,開發企業能不能滿足要求,要打一個問號。業主一旦入住,可能會遇到水、電、氣、暖等基礎設施達不到建設要求等問題,這也是業主在收房時最為擔心的。
經過打聽,劉偉得知,聊城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辦理。該局給出的答復是,聊城星光和園項目還未辦理綜合驗收備案。
12月10日,閃電新聞記者致電聊城市行政審批服務局,一名工作人員向記者確認了這一信息。當記者質疑,為何沒有竣工驗收備案,房屋也能交付?工作人員表示,在聊城,新小區辦理入住時,沒有通過竣工綜合驗收備案的有很多。雖然有明文規定,只有通過綜合驗收才能入住,但現實情況不是這樣的,未驗收先入住現象很普遍。
山東聊城星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聊城星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工作人員答復稱,“現在具備接房條件,辦理入住沒有問題”。
閃電新聞記者注意到,根據辦法,開發企業未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手續,擅自交付使用的,由主管部門依據《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等法規予以處罰,并記入信用檔案。
捆綁銷售 12萬買來人防車位
除了沒有竣工綜合驗收備案交房,星光和園小區捆綁車位銷售問題,也被業主們質疑是違規“動作”。
2017年下半年,宋娜(化名)從聊城星光和園購買一套房產,和房產一起綁定銷售的還有一個車位,售價12萬,合同約定,“買受人所購車位不辦理有關產權登記手續,所購車位作為商品房的配套設施與商品房一并使用”。“花了12萬,買了一個沒有產權的車位,現在有點后悔”,宋娜說。
16號樓一位業主告訴閃電新聞記者,他當時也購買了一個捆綁車位,“后來才知道,那個車位是人防車位,當時,置業顧問沒有和我說,按照法律規定,人防車位不能買賣”。
閃電新聞記者了解到,早在2018年,聊城市就曾召開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推進會,將“捆綁車位”這樣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變相實行價外加價的做法,列為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2018年5月16日,聊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還曾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預(銷)售行為的通知》,通知明確,“預售商品房時,不得通過捆綁預售高價車位等變相漲價。”
不過,通知是在業主們購房之后下發的,而且,業主已經和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認可了這一銷售模式。針對這一問題,聊城市住建局工作人員表示,“我們住建局跟建設單位協調過此事,協調不成,我們無權將合同廢除,建議尋求其他部門幫助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
不少業主在收房時表示捆綁車位不合理,想要退掉。閃電新聞記者致電聊城星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我們沒有接到通知,當時就是這樣銷售的,有什么疑問,我可以記錄下來,向公司反映”。
閃電新聞記者 唐福晨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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