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7-12-01 23:36:12
齊魯網臨沂12月1日訊(記者 戴威 林溪)28歲,這個年齡似乎跟癌癥離的很遠。然而,蒙陰縣的28歲女孩張倩倩,卻罹患肺癌。正值最美好的青春年華,卻突然聽到如此噩耗,這完全打破了她的人生規劃。
2017年10月份,年僅28歲的張倩倩被確診為肺癌晚期,并且已經擴散至淋巴。剛開始的時候,她也不相信自己年紀輕輕就患上了肺癌。
隨著時間的推移,從最開始的不相信,張倩倩逐漸接受了這個現實。平靜下來后,她決定利用自己有限的時間去做些更有意義的事情——捐獻器官。“我希望在我離開這個世界之后,可以把我身體有用的器官捐獻??吹接泻芏嗳?,因為器官的原因找不到器官,所以看到挺難過的。我就考慮能讓更多的家庭圓滿一些,好一些吧。”
由于家庭困難,張倩倩從3歲起就寄養在養父家里。她的親生父親不久前剛剛去世,如今只有親生母親和兩位姐妹。養父身體不好,需要常年吃藥,他微薄的收入連自己的醫藥費都負擔不起。
懂事的倩倩從十幾歲就外出打工,幫養父分擔壓力。眼看著生活逐步走上了正軌,卻突然被確診為肺癌晚期,她的人生計劃被徹底打亂了。如今的倩倩,出門就要戴口罩,想要生活下去,她必須靠昂貴的藥物來維持生命。一瓶藥5萬多塊錢,僅僅夠吃一個月。對于她這樣的家庭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負擔。什么時候藥吃完了,錢也沒有了,她就只能倒計時了。
現在,張倩倩想要捐獻器官的事情只有養父和妹妹知道,他們支持倩倩的決定。但是,因為母親身體不好,她還不敢把這件事情告訴她。那么,在母親不知情的情況下,張倩倩能否捐獻器官呢?第二天上午,張倩倩帶著她的捐獻聲明書來到了蒙陰縣紅十字會。
蒙陰縣紅十字會業務科的工作人員告訴倩倩,要捐獻器官,必須至少兩位執行人到場一起簽字。而其中一位必須是她的親生母親。而除了要做母親的思想工作,還有一個問題擺在眼前——倩倩患有肺癌,并已經轉移至淋巴,這樣的身體狀況還適合捐獻器官嗎?蒙陰縣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對這個問題向專家進行了咨詢,并確定倩倩可以捐獻眼角膜。而下一步張倩倩要做的事情就是回家說服自己的母親。
倩倩的母親至今不能接受這個現實,她始終覺得女兒的病能治好。經過倩倩長達一個小時的勸解,母親終于同意了倩倩器官捐獻的意愿。當天中午,倩倩帶著母親和養父一起來到了蒙陰縣紅十字會。在母親和養父的支持下,他們最終簽定了《捐獻承諾書》。倩倩終于拿到了這張《遺體(角膜)捐獻登記證書》,完成了她捐獻器官的愿望。
目前,在蒙陰縣紅十字會登記遺體捐獻志愿的,只有3例。而成功登記捐獻器官的,張倩倩是蒙陰縣的第一例。
編后:據統計,由于我國人口眾多,患者數量龐大,現在每年約30萬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的病人中,僅1萬多名幸運者有機會獲得器官移植,供需比例為1:30,缺口巨大。而大部分有意愿捐獻器官的志愿者都被家屬擋在了門外。傳統觀念無法改變,成為器官捐獻的最大障礙。倩倩捐獻器官的勇氣讓我們敬佩,當然,我們也希望奇跡出現,倩倩能夠好好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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