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9月29日訊 今天下午,山東省委宣傳部舉辦“山東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第五場,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山東生態文明建設成就。
山東省生態環境系統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科學引領,堅持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推動生態環境地方立法,全力推動和配合做好生態環境地方立法相關工作,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有法可依、有規可循。
據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新聞發言人侯翠榮介紹,十年來,山東牽頭起草了15部地方性法規、3部省政府規章,形成了涵蓋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噪聲、規劃環評等方面的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體系。另外,山東省部分法規規章的制定工作走在了全國前列,如:《山東省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是全國第一部省級層面關于規范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是《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后全國率先出臺的省級地方性法規等等。
同時,山東省地方生態環境標準體系也正逐步健全完善。一是提升生態標準制修訂工作水平,及時更新山東省環保標準委員會委員和專家庫人員,修訂《山東省環保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章程》,發布全國第一個省級的《山東省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做到標準制修訂工作有規可依。二是在標準立項之初面向全社會征集環保標準需求,經匯總篩選并組織審查后,列入年度標準制修訂計劃。三是組織標準制修訂過程中,依據環境管理需要及經濟技術發展水平,合理提高污染控制和排放水平,推動企業開展污染治理和產業升級。四是加強標準復審評估,形成環保標準“閉環管理”,對標準體系進行動態管理,及時更新標準,確保環境標準緊跟環境管理需要。
下一步,山東省將持續完善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規章體系,推進精準、科學、依法治污,根據國家上位法的制修訂情況和山東省生態環境管理需要,重點在生物多樣性保護、噪聲污染防治、海洋環境保護等方面啟動制修訂工作。在立法過程中注重民主立法,征求各方面意見建議,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設置切實管用的條款,用法治護航綠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