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9日訊 9日下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辦新聞發布會,邀請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專員肖永濤;省海洋局副局長李艷紅;省生態環境廳海洋生態環境處處長劉培學;煙臺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王穎等介紹山東加快建設綠色可持續的海洋生態環境相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發布會上,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專員肖永濤介紹了以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取得的成效。在2018年—2021年,山東近岸海域優良水質比例分別為82.15%、90.03%、91.5%和92.3%。黃河口、萊州灣、廟島群島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健康狀況整體呈改善趨勢,各類海洋保護區優良水質面積顯著增加,沉積環境良好,保護區海洋生物物種、自然景觀以及海洋和海岸生態系統等保護對象基本保持穩定。具體成效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在實施協同共治方面。強化縱向聯動、橫向協同,實現陸海統籌、一體推進,切實加強海洋環境綜合治理。一是強化縱向聯動。以全面落實“灣長制”為抓手,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推動海洋綜合治理的強大動力。嚴格落實灣長會議制度和巡查制度,切實發揮各級灣長在管灣、護灣中的統籌協調作用。二是強化橫向協同。立足構建陸海統籌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將涉及陸源污染防治、海洋保護修復、環境風險防范和資金保障、科技保障、宣傳保障、執法保障等所有職能部門(單位)全部列為省級灣長辦公室成員單位,從橫向上建立起合作順暢的跨部門協作機制。
在堅持精準治污方面。突出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組織開展入海河流消劣、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陸海銜接區域突出環境整治等專項行動,管好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關鍵“閘口”。一是加強入海河流污染治理。深入開展重點入海河流綜合整治,指導各地制定限期達標方案,統籌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確保水質達標。2020年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結束后,全省省控以上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V類水體,2021年40個國控入海河流斷面又歷史性全部達到Ⅳ類及以上水質。二是扎實推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實全海域、全覆蓋排查整治要求,在完成我省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的基礎上,完成了黃海入海排污口排查,共在我省渤海、黃海區域排查出入海排污口20914個。截至2021年年底,已整治入海排污口15439個,完成73.8%。其中140個工業生產廢水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率100%。需要設置標志牌的1920個入海排污口全部完成標志牌設置。三是持續推動陸海銜接區域突出環境整治。采用“徒步核查+無人機航拍+衛星遙感覆蓋”的辦法,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全省3000余公里海岸線的全線過濾。2020年,在全國率先開展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推動解決了污水直排入海、海洋垃圾堆存、港口碼頭和船舶修造廠管理混亂等突出海洋生態環境問題236個。2021年,又組織開展“凈灘2021”專項行動,采用衛片解譯和無人機抵近觀測的方式,加強對岸線岸灘海洋垃圾、污水直排入海問題的調查,共排查整治問題5000余處,清理垃圾3000余噸。
在構建長效治理機制方面。堅持治管并重,激勵和約束并舉,逐步構建海洋生態治理的長效機制。一是實行“一灣一策”機制。針對不同海灣環境資源狀況,堅持問題導向,因灣施策,增強實效性。對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的海灣,堅持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并重,推進水體和岸灘環境質量的全面改善;對生態退化或受損問題突出的海灣,全面改善海灣生態系統穩定性,提升生態服務功能;對難以滿足公眾親海需求的海灣,提升生態環境品質。二是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制定山東省海洋環境質量生態補償辦法,將海洋環境質量納入生態補償范圍,按照“污染者付費、保護者得到補償”的原則,把海洋環境治理成效與經濟利益掛鉤。三是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將入海排污口整治納入縣域經濟考核重要指標。四是實施示范引領機制。精心組織國家“美麗海灣”和省級“美麗海灣”創建工作,2021年,青島市靈山灣以綜合成績第1名獲評首批國家“美麗海灣”。按照創建計劃,“十四五”期間,全省將創建5個國家“美麗海灣”和10個省級“美麗海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