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28日訊 8月28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邀請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全省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排查整治工作情況。
記者從發(fā)布會上了解到,山東省委省政府專題聽取核查情況匯報,進行認真研究,決定由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聯(lián)合組織開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對部分路段限速標準過低、施工路段限速標準忽高忽低、個別路段測速設備距離較近、完工路段限速標志未及時移除、導航錯報誤報較多等問題進行堅決排查整治。
專項排查整治共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集中排查階段,第二階段為集中整改階段,第三階段為集中驗收階段。
集中整改階段時間為9月21日至11月10日。期間,將由專家組抽調人員,對排查出的問題及整改措施逐一對照標準進行評估、論證,組織實施整改。主要圍繞以下四個方面開展工作:
對設計速度低于120km/h的高速公路,組織道路工程和交通安全專家進行論證,研究是否需要提升道路限速值。對限速值低于設計速度的路段,也相應組織開展道路安全評價,聯(lián)合審查和評審,提出是否恢復設計速度意見,并向社會公示。
對正在施工的路段,督促施工單位規(guī)范設置相關提示、限速標志,撤除未開工或已完工維修路段的限速標志、提示標志等設施。加快改擴建路段的施工進度,最大限度縮短工期。通過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布改擴建路段完成時間,設置通車倒計時提示。定期對施工路段進行巡查,發(fā)現(xiàn)問題督促立即整改,對拖延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責令停工整頓;引發(fā)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高速公路實行區(qū)間測速,根據(jù)道路限速值,以交警大隊轄區(qū)為單位設定區(qū)間測速路段,并提前向社會公開公示。對單點測速設備記錄的超速違法數(shù)據(jù)予以留存,不作為罰款、扣分依據(jù),僅作為發(fā)生交通事故時責任認定的依據(jù)。
與導航企業(yè)建立即時糾錯機制,及時通報交通管理和限速管理相關措施,清理錯誤導航播報信息。
集中驗收階段時間為11月11日至11月30日。由省領導小組牽頭組織開展驗收評估,對專項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總結,鞏固成效。
11月20日前,各市組織專家對排查整改的問題逐一進行檢查驗收,拍攝照片存檔,形成工作報告,經市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后,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
11月30日前,省領導小組邀請高校專家、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媒體記者、駕駛員代表等對整改情況進行重點抽查,實地感受專項排查整治效果。
邀請第三方對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排查整改情況進行評估。整個排查整治行動將按照邊整改邊公開的要求,采取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邀請記者采訪等形式全程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及時向社會反饋相關情況。
閃電新聞記者 高亞南 柴慧娟 劉杰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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