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25日訊 今天上午,湖南永州市公安局冷水灘分局發布一則通告稱,今年6月1日,當地一名18歲學生小胡在控制一名猥褻未成年女子(小艾 17歲)雷某(52歲)時,致其身上兩處骨折,已被當地警方以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閃電新聞記者聯系上涉事未成年女生小艾了解情況。
據小艾介紹,6月1日,她和同學小胡相約到當地一家名為步步高的商場吃飯,在一樓被男子雷某用肘部撞了一下胸部,和小艾同行的男生小胡發現后將雷某攔下質問為什么要猥褻小艾,雷某反駁稱小艾想故意訛他。后雙方前往商場調取監控視頻后確認雷某猥褻事實,小艾隨即報警。民警來之前,雷某試圖逃走,小艾的同學小胡追出監控室,踹了他一腳,將其制伏在地上。
隨后三人被警方帶至當地派出所,考慮到小艾胸口經醫學鑒定無明顯受傷情況,警方不予立案,在錄完筆錄后民警就讓小艾兩人回去等待。
警方拘留通知書
“當天再接到民警電話是晚上快12點了,和我們說雷某承認他猥褻了。”小艾告訴閃電新聞記者,當時辦完已經快凌晨1點,而對方又是一個50多歲的長者,她和小胡商量就決定和解,民警讓他們三人在一份互不追責協議上簽字印了手印,便讓三人都回去了。“當時民警還讓雷某把醫療鑒定費和路費300塊錢賠給我,說這個事就結束了,之后我們兩邊再出什么事都不能再來找對方。”
被小胡制伏的雷某。
但讓兩人沒想到的是,6月4日民警打電話給小胡父親,稱雷某被小胡踹倒后右腿兩處粉碎性骨折,已入院治療,雷某以故意傷人向警方報了案。6月10日小胡父母前往醫院看望雷某,并繳納一萬元手術費。7月14日,小胡在父母的陪同下前往當地派出所接受民警調解,雷某家屬要求胡家賠償20萬元,被胡家拒絕。
8月21日,小胡被當地警方以故意傷人罪刑事拘留。閃電新聞記者通過家屬提供的電話聯系辦案民警王警官,但幾次通話均未撥通,目前該案當地警方還在調查中。
閃電新聞記者 吳漢陽 張榕晉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