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4-29 17:29:04
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29日訊 (記者 米雪偉)記者今天從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了解到,為認真貫徹《關于加快5G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山東將深入落實電價優惠和公共資源開放,加快5G基站建設。
加快推進直供電改造
1.建立直供電改造推進機制。各級電網企業要與當地鐵塔公司建立常態化的直供電改造推進機制,強化對接溝通,根據鐵塔公司提供的現有非直供5G基站信息,做好現場勘察和接電服務工作。電網企業根據配變分布和5G基站規劃布點情況,制定5G基站轉改直“一站一策”,對滿足直接接入條件的,實行低壓就近接入;對地處偏遠區域不具備直接接入條件的,按照專變方式接入。
2.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根據各地老舊小區改造計劃,當地電網企業在進行小區供電設施改造的同時,對老舊小區內或附近具備條件的基站,協助鐵塔公司實施直供電改造。
3.推廣電費集中結算服務。已經由電網企業直接抄表收費的基站用電,統一實行集團戶結算管理。各級電網企業積極與鐵塔公司對接,全面摸排轄區內用電戶號、戶名、用電地址、電費抄表例日、交費截止日期等信息,雙方共同確定統一交費的客戶明細,并重新簽訂電費交納補充協議,進一步明確電費通知、電費交納方式等事項,確保縣級以上區域的鐵塔公司用電電費統一結算、統一告知、統一催交。對存量高壓接入的5G基站,全量納入電力市場交易,直供低壓5G基站根據我省發用電計劃放開工作安排適時納入市場交易。
加大對落實轉供電電價政策的監督檢查力度
4.重點查處轉供電單位對“后付費”用戶的價格違法行為。轉供電單位對峰谷分時電表以外的其他非直抄用戶,除損耗費用外,不得隨電費加收其他任何費用,非直抄用戶當月到戶電價=轉供電單位與電網企業當月結算平均電價/(1-損耗率)。損耗率最高不得超過12%。
5.加強對“預付費”用戶的價格監督檢查。對采用“先購電、后用電”電費收取方式的,“預購電價”標準不得高于我省工商及其他用電類別單一制電價不滿1千伏電壓等級高峰時段電度電價(現行標準為每千瓦時0.9203元,2020年2月1日-6月30日標準為每千瓦時0.8743元,遇有標準調整,按最新標準執行);“預購電價”與“非直抄用戶當月到戶電價”電費差額部分應定期多退少補,退補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6.嚴肅查處涉及5G基站的價格違法案件。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受理涉及通信基站對轉供電投訴舉報,對查實的違規收費問題要嚴格依法處理。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要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提高檢查威懾力。
鼓勵各地出臺基站用電優惠等政策
7.制定5G基站建設初期用電優惠等政策。鼓勵各市、縣(市、區)對新建并開通運行的基站進行補貼,補貼范圍可包括5G基站及配套設施建設費用、運行用電費用等,補貼方式原則上采取事后補貼的方式。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支持力度,切實推動5G基站加快建設。
優化審批流程,規范基站內部管理
8.強化基站規劃管理。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牽頭編制通信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將5G基站等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布局納入該專項規劃中落實。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配合做好將相關專項規劃納入同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工作。
9.優化建設審批流程。各級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要優化審批流程,推動5G基站等通信基礎設施加快建設。需要獨立占地的鐵塔,及時辦理規劃、用地手續;在新建項目中配建的,要將5G基站等通信基礎設施配套納入工程項目立項、設計、驗收等環節,確保通信基礎設施建設與建筑物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10.優化基站用電報裝流程。對存量非直供5G基站,當地電網企業要結合現場供電條件,優化裝表立戶流程。對于新增5G基站用電需求,鐵塔公司要提前1個月告知當地電網企業,當地電網企業要根據鐵塔公司出具的基站及相關設施建設規劃,將報裝服務前置,加快接電效率,及時做好供電方案答復及報裝接電服務工作。
11.加強電信企業內部管理。鐵塔公司等基站產權單位利用公共資源建設(使用)5G基站的,應與公共資源產權人簽署使用協議,明確雙方責任權利,保證公共資源安全、穩定運行。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各電信企業新建通信基站簽訂的基站入場協議,電價(電費)相關條款不得違反政府規定的電價政策,從企業內部杜絕新增亂加價問題。
加快公共資源向5G基站建設開放
12.加快黨政機關區域、社會公共區域、重點產業領域三類重點區域開放。落實《關于統籌共享社會掛高資源與通信鐵塔資源促進我省移動通信建設的通知》(魯經信信推〔2018〕23號),堅持“政府主導、鐵塔統籌、開放共享、服務社會”原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醫院學校、科研院所、交通樞紐(高鐵、機場、地鐵、高速等)、大型場館、樓宇社區、旅游景點、道路、橋梁、隧道等公共場所和建(構)筑物,以及路燈桿、監控桿、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資源要向5G基站開放。其中,屬于公共機構以及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資源要向5G基站免費開放,鼓勵政府全額出資的企業所屬建筑物免費開放。
13.強化率先垂范。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要協調推動行政事業單位非涉密辦公用房向5G基站免費開放,不得收取基站租賃、資源占用等費用。各級教育、科技、住建、交通、文旅、衛健、國資等管理部門要指導推動本領域本行業公共資源向5G基站開放。
14.嚴禁強制收取不合理費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基站建設運行過程中強制收取進場費、協調費、分攤費等費用。除配合建設增加的必要成本和管理費用外,公共場所資源產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強制收取租金。對于正在運行的基站,有關權屬單位要積極配合電信企業開展基站升級、改造。
15.推動共建共享。加快通信鐵塔資源向社會開放,推動智慧城市建設,提升環境監測、公安監控、道路交通安全監測、智慧文旅、智慧巡檢等行業信息化管理水平。
探索建立負面清單機制
16.建立負面清單。未按規定開放資源或強制收取不合理費用的,由鐵塔、廣電等電信企業將基站所在位置、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單位名稱、具體違規情況等信息以市為單位匯總報送至所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建立負面清單機制,予以協調督辦。
17.全省掛牌督辦。對于影響全省5G網絡建設大局的違規行為,進行掛牌督辦。
閃電新聞記者 米雪偉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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