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04-06 20:40:04
齊魯網4月6日訊 推動新舊動能轉換,人才是第一資源。山東日前出臺意見,加快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鼓勵科研人員創新創業。
《意見》明確,高校/科研院所將職務科技成果轉讓、許可給他人實施的,提取獎勵資金比例,不得低于所獲凈收入的70%,其中對主要貢獻人員獎勵不低于獎勵資金的50%;利用職務科技成果作價投資的,可將不低于成果作價的70%作為股權獎勵;將職務科技成果自行實施或者與他人合作實施的,應在轉化成功投產后3至5年內,每年從轉化產生的營業利潤中按不低于10%比例提取獎勵資金。支持科研人員依法兼職兼薪和離崗創新創業取得收入。科研人員離崗創新創業,3年內保留原單位人事關系和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期滿后,經原單位批準可再延長3年。離崗創業取得收入原則上歸個人。規定期限內,離崗創業科研人員享有與原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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