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網
2017-02-19 08:04:02
日前,省教育廳下發了《山東省2017年春季高考工作實施意見》,對今年的春季高考進行了細則規定。今年春考依然包含18個專業類別,考生可任選其一報考,分為“知識+技能”考試。知識考試定在了5月13日和14日,而技能考試即將在下月初開考。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春季高考中正式取消了少數民族加分,需要考生注意。
19個專業類別只能選其一
2017年我省春季高考招生計劃含本、專科(高職)招生計劃,分為農林果蔬、畜牧養殖、采礦技術、土建、機械、機電一體化、電工電子、化工、服裝、汽車、信息技術、醫藥、護理、財經、商貿、烹飪、旅游服務、文秘服務、學前教育共19個專業類別,考生任選其一報考。
省教育廳表示,招生計劃納入招生院校當年招生總規模,由省教育廳根據生源情況、高校辦學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求狀況,結合往年招生計劃安排下達。招生院校在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時,要充分考慮各專業類別考生報考情況,對部分熱門專業和就業前景好的專業優先予以考慮。
對于春考的報名工作,省教育廳嚴格要求,各有關單位要加強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加大各類考生學籍學歷審查力度,防范和打擊非法異地獲取高考資格的“高考移民”行為,確保高校考試招生公平有序。另外,考生需在報名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醫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錄取后招生學校應對其進行身體復查。因弄虛作假導致體檢結論與本人身體狀況不符者,將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知識”考試總分520分,5月13日開考
2017年我省春季高考實行“知識+技能”考試模式,由省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考試分為“知識”和“技能”兩部分。試題命制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實行封閉式管理。試題印刷由保密印刷廠承擔。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與有關單位簽訂試題印刷協議。按照規定,各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院、中心)于5月11日領取試題。考試結束后,于5月15日將試卷送至指定評卷點。
2017年春季高考“知識”部分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專業知識。各科滿分分值:語文、數學各120分,英語80分,專業知識200分,總分為520分。考試試題分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今年春季高考“知識”部分的考試時間定為5月13日至14日。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編排考場和座位號,準考證由考生按規定自行上網打印。考生持準考證及身份證參加全省統一考試。考試的考點、考場仍由各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院、中心)集中設置。
春季高考“知識”部分的考試評卷、統分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管理,于5月16日至23日進行。所有考試科目實行網上閱卷方式。客觀答卷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評閱,主觀答卷評閱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管理,評卷點負責具體實施。
“技能”考試總分230分,下月初開考
春季高考“技能”部分的考試按照《關于做好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公布的19個專業類別,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確定的主考院校分別組織實施。考試時間為3月6日-19日。
“技能”科目考試分值為230分,按考生實際得分與“知識”部分各科實際得分一并計入考生總分。技能考試的各專業類別主考院校及考試時間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另文公布。
另外,省招考院規定,獲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并獲得縣級及以上勞動模范或同等榮譽稱號(表彰文件中明確規定享受勞動模范待遇者)、且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核實并公示后,免于春季高考專業知識和技能考試。在報考本科層次招生時,根據“知識”部分中的語文、數學和英語三科考試成績和招生計劃單獨劃定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對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根據考生志愿投檔,由高校錄取到相同或相近的應用型本科專業學習;在報考專科(高職)層次招生時,由招生院校相關專業免考試成績錄取。
春考志愿隨夏季高考進行
2017年,我省春季高考招生實行網上填報志愿,志愿設置為專業類別內平行志愿。考生本人依據《2017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招生計劃,按在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報名時已填報的專業類別,選擇相應的學校和專業志愿,不能跨類別填報,否則將無法進行投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春季高考的本科、專科招生均設一志愿和征集志愿,隨夏季高考相應批次填報志愿的時間同步進行。本科填報志愿前劃定本科填報志愿資格線,專科填報志愿前劃定專科填報志愿資格線。志愿填報的辦法和時間另文通知。
春季高考投檔時,按照各專業類別考生成績及招生計劃,分別劃定各專業類別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各專業類別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規定投檔比例及考生填報的志愿投檔。招生院校按考生成績,分專業類別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今年起取消少數民族加分
在考生錄取時所能享受的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照顧上,今年由去年的5項變為了4項。根據《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調整我省高考加分項目的通知》,2017年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以往“山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績總分低于省屬高校調檔分數線5分之內的,可以向省屬高校投檔,由省屬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的規定今年起取消。
其余四項加分規定為: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20分以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10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另外,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原定加(降)分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應屆畢業考生,在錄取時可以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檔照顧,具體政策按《山東省2016年春季高考工作實施意見》執行。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項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復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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