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新聞客戶端
2024-08-02 15:39:08
原標題:平安財產保險菏澤中心支公司被罰35萬元,因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等!去年青島分公司因違規被罰38萬元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新聞
原標題:平安財產保險菏澤中心支公司被罰35萬元,因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等!去年青島分公司因違規被罰3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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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菏金罰決字〔2024〕26號)顯示,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菏澤中心支公司因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利用個人保險代理人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方式套取費用、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保險條款費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條,被罰款35萬元。
同日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菏金罰決字〔2024〕27號)顯示,周國棟,時任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菏澤中心支公司團體業務銷售總監,對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菏澤中心支公司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利用個人保險代理人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方式套取費用、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保險條款費率行為負有責任,被警告并處罰款4萬元。
此前,5月1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披露的罰單顯示,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因14項違法違規行為,被合計罰款595萬元。其中,總公司515萬元,分支機構80萬元。
梳理發現,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也曾因為違規被處罰。
2020年3月31日,原青島銀保監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青銀保監罰決字〔2020〕48號),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編制虛假報表資料、直銷業務虛掛中介套取費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被青島銀保監局責令改正,并處38萬元罰款。
同日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青銀保監罰決字〔2020〕43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青銀保監罰決字〔2020〕47號)顯示,寧延慶對平安財險青島分公司編制虛假報表資料、直銷業務虛掛中介套取費用承擔責任,被處警告并罰款人民幣5萬元。呂霖對平安財險青島分公司編制虛假報表資料承擔責任,被處警告并罰款人民幣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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