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客戶端
2023-09-19 15:53:09
原標題:山東出臺《工作指引》,推動社會團體高質量發展!
來源:大眾報業·齊魯壹點
原標題:山東出臺《工作指引》,推動社會團體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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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如意 通訊員 楊秀芹
規范社會團體成立及換屆選舉工作是民政部門對社會團體管理監督的重要舉措。為促進社會團體高質量發展,回應社會組織新期待,更好落實省民政廳黨組“1261”工作思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省民政廳修訂出臺《山東省社會團體成立及換屆選舉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了解,目前全省社會團體數量達2.2萬余家,其中2018年以來全省新成立社會團體近1萬家,我省原來的《山東省社會團體換屆選舉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原《指引》)未對社會團體成立選舉工作進行明確規定,辦事群眾對新成立社會團體如何開展選舉工作的政策咨詢需求量不斷增加。同時,近年來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對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工作作出了新的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原指引》有關規定已經不符合新政策新形勢要求。
省民政廳新出臺的《工作指引》主要體現了“四個突出”,一是突出黨建引領,貫徹新要求。明確黨建工作機構在社會團體成立及換屆選舉工作中指導監督、擬任負責人候選人審核、提前或延期換屆審核等職責,確保社會組織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在黨的領導下發揮積極作用。二是突出政策創新,回應新期待。在全國各省份中率先對社會團體成立選舉進行了明確的規定,新增了社會團體成立選舉籌備、首屆選舉委員會職責、首屆負責人、社會團體成立選舉會員(代表)大會審議議題等條款,指導規范社會團體新成立選舉工作。
三是突出監督管理,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強化對社會團體的監督管理,對社會團體負責人的范圍、任職條件、產生、職數等進行了更為明確的規定,將聘任制秘書長納入負責人范疇,新增了負責人產生、聘任制秘書長任職年齡等條款,對換屆選舉籌備時間程序、選舉結果備案時限等作出更為明確的規定。同時,適應新形勢發展,回應社會團體呼聲,將負責人職數上限由原來的9人增加至20人。四是突出問題導向,解決新問題。新增負責人任期規定、法定代表人罷免或卸任、提前或延期換屆的報批程序等條款,解決負責人連任超屆、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變更登記等現實問題。結合工作實踐,明確了因理事會不能召集,依申請可由業務主管單位或黨建工作機構指導督促成立選舉委員會,負責換屆選舉工作,解決了部分社會團體因理事會不能召集,長期無法換屆等熱點、難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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