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日報
2023-04-23 10:30:04
原標題:濱州社會組織登記業務范圍實現“自選式”導辦
來源:濱州日報
原標題:濱州社會組織登記業務范圍實現“自選式”導辦
來源:濱州日報
濱州日報/濱州網訊(記者劉青博通訊員師金琢李曉萌報道)近日,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與市民政局聯合印發《濱州市社會組織業務范圍“自選式”導辦指引》,標志著濱州市社會組織業務范圍實現“自選式”導辦。
據了解,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在成立登記時均需要確定并填寫業務范圍。傳統辦理模式下,業務范圍需要申請人根據社會組織實際情況自行編寫,往往存在申請人因不了解政策,出現業務范圍標準用語不統一、填報內容參差不齊等問題,從而導致在審批過程中出現審批人員與申請人員反復溝通、修改,不能一次性通過的情況。此外,因自主填寫存在一定主觀性,部分社會組織在填寫業務范圍時頻頻“鉆空子”,使用模糊、籠統詞語或兜底性文字,給業務主管單位和管理機關監管帶來風險。
《濱州市社會組織業務范圍“自選式”導辦指引》實施后,通過簡化業務范圍記載內容,將原先分散復雜的具體業務內容進行歸類合并、精準定制,以條目記載形式,將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業務范圍細化為13大類206項規范化表述標準條目,實現了全市統一標準、統一內容、動態更新。社會組織在辦理登記時不需要再逐字編寫業務范圍,只需結合需要在菜單欄內進行勾選即可,讓社會組織登記業務范圍提報由“作文式”轉變為“自選式”,更加便捷高效。
此外,《濱州市社會組織業務范圍“自選式”導辦指引》秉承整體協同的思維,著眼于社會組織管理全鏈條,實現了審批部門、主管部門、監管部門業務范圍“三方一標準”。該導辦指引通過制定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業務范圍導辦指引“兩張清單”,進一步壓減了審批的自由裁量空間;通過三方共同參與制定業務范圍導辦指引,實現了從政策單一主體制定到多元主體共享治理理念的轉變;通過實現業務范圍的顆粒化分解,為監管部門提供社會組織業務活動開展的規范參照,實現了事中事后監管效能的最大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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