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22日訊 近日,臨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接到系統報警:一輛白色桑塔納轎車正沿大山路與G206國道交會路口由南向北行駛,該車輛已達報廢標準,不能繼續上路行駛。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對該車輛進行布控攔截。
“我才剛出門,就被查了。”駕駛人一邊嘀咕著,一邊把駕駛證交給民警檢查。經查詢,該車駕駛人張某是一位年近六旬的“老”司機,其駕駛的車輛逾期未檢驗,已達到報廢標準,繼續上路行駛存在極大安全隱患。張某稱,他這是去附近辦事,平時一般不開出門,沒想到剛上路就被交警查獲了。明知該車輛已達報廢標準,早已不能上道路行駛,但張某仍心存僥幸駕駛報廢車輛上路行駛。隨即民警以案說法,讓張某明白駕駛報廢車輛上路的危害,其在民警的安全教育下保證以后不再違法上路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民警對張某駕駛的車輛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并對其駕駛報廢車輛的違法行為予以罰款1500元、吊銷駕駛證。
閃電新聞記者 朱志翔 谷會媛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