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新聞客戶端
2022-06-15 19:45:06
原標題:恒豐銀行濱州分行被罰40萬!青島分行曾因違法違規兩度被罰!去年一高管還因貪腐問題被判刑并處罰金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新聞
近日,銀保監會山東監管局披露的濱州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濱銀保監罰決字〔2022〕47號)顯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濱州分行因信貸業務“三查”不盡職,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罰款4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是濱州銀保監分局,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2年6月2日。
記者梳理發現,去年恒豐銀行青島分行一高管還因貪腐問題被判刑并處罰金。2021年4月初,裁判文書網更新的一則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恒豐銀行青島分行高管彭某編造合同虛開發票非法套取700多萬元,犯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職務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記者梳理還發現,恒豐銀行青島分行多次因為違法違規被處罰。
2018年11月2日,人民銀行青島中心支行公布了一批行政處罰信息。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存在“未按規定建立反洗錢內控制度,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等違規行為。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依據《《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于2018年11月2日對恒豐銀行青島分行合計罰款人民幣90萬元,對相關責任人處罰8.5萬元共計98.5萬元。
2017年7月,原青島銀監局在官網公布對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該行存在違反內控規定辦理票據業務和貸款轉保證金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案,被合計罰款人民幣八十萬元。
此次作出處罰決定的日前為2017年6月23日,據青島銀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此次主要違規案由為:違反內控規定辦理票據業務和貸款轉保證金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對其作出合計罰款人民幣八十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天眼查顯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簡稱恒豐銀行青島分行),成立于2004年5月14日,經營范圍包括許可該機構經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批準的業務,經營范圍以批準文件所列的為準(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