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商報
2017-01-19 09:30:01
1月16日晚9點左右,在省城交通廳街做汽車配件生意的張先生在關店門時,突然被樓上墜落的玻璃砸傷頭部,后來一看掉落的玻璃竟然是茶幾桌面。張先生傷后去醫院縫了三四針,所幸沒有生命危險。
張先生懷疑玻璃是從二樓掉下來的,一是因為當時只有二樓的窗戶是開著的,第二,玻璃是從下拉門縫里掉出來的,掉落的位置緊貼著店門口,如果其他樓層,緊貼著門頭掉落的幾率很小。
對此有律師稱,沒人承認則全樓追責,張先生卻稱不想得罪整棟樓的人,打算不再追究此事。
天降玻璃砸傷男子
“晚上大概9點的時候,我們打算關門回家,關上門之后我就去拉那個下拉門,正拽著呢,砰的一聲感覺有東西砸到了頭上。”張先生告訴記者,“沒等反應過來,聽到玻璃碎掉的聲音,我趕緊離開門口看發生了什么情況,這時頭上的血開始不停的流。”
張先生當時穿著厚厚的帶帽子的羽絨服,“幸虧戴著帽子,不然肯定傷得更嚴重。”他還稱,玻璃應該是掉下來之后才碎掉的,因為羽絨服的帽子沒有任何劃破的痕跡。張先生的妻子王女士稱,后來他們仔細地看了一下掉落的玻璃,發現是一塊很大的茶幾桌面,“上面還帶著四個螺絲,可以擰上的那種。”
“肯定不是故意扔的,應該就是放在陽臺掉下來了。”張先生稱,“那個玻璃上面有一層厚厚的灰塵,應該是放了很久了。”
懷疑玻璃從二樓住戶墜落
張先生和妻子在交通廳街開了一家汽車配件的門店,門店在一樓,樓上還有4層居民樓。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了張先生所在的門店,店門是鋁合金的。門上面是一個大牌子,用鐵架子支撐著,在鐵架子與鋁合金門中間就是下拉門。
“這個下拉門剛裝上10來天,裝的時候也沒掉下過東西來。”張先生一邊拉著下拉門的繩子一邊給記者演示,“就是從牌子與門口中間的縫里掉落下來的。”
張先生的頭部包扎著紗布,羽絨服的衣服上依然能看到血跡。在門前面也有一攤血跡,他稱當時被砸之后趕緊離開原來待的地方,“當時血不停地流著,止不住都流到地上了。”
“應該就是從二樓掉下來的,當時只有二樓的窗戶是開著的。”王女士稱,“我當時跑到二樓那個住戶家里,但是人家不承認。”
張先生猜測,如果玻璃是更高的樓層掉落的話肯定不會緊貼著門口,都會有一定的外擴距離。
不想和整棟樓的人為敵
張先生稱,自家門店所在的這棟樓因為是老小區,所以住戶特別少,直沖著自家店的二樓住戶四五年前搬來住的。“聽別人說如果沒人承認整棟樓的住戶都要承擔,我們可不想得罪整棟樓的人。”張先生說,“再說都快過年了,也不想給別人添麻煩。”
張先生還告訴記者,當時玻璃砸到頭上之后,起了一個很大的包,開始沒覺得疼,去醫院縫的時候才感覺到劇痛。他稱其實自己被砸傷就花了幾百塊錢,就是氣不過,“道個歉也行啊,就當自己倒霉了,希望住樓的人以后千萬別在窗戶處亂擺東西。”
“其實幾年前樓上就掉下過東西來,當時是從三樓掉下來的。”張先生稱,“三樓的陽臺是開放式的,當時他們在陽臺的窗戶上擺了很多花盆,不知道怎么掉下來的。”
張先生回憶稱,當時掉下來的時候自己在店里,有一個鄰居站在外面,花盆就砸在了腳底下,“幸虧沒傷到人,你看現在三樓陽臺再也不擺花盆了。”
高空墜物傷人事件時有發生
記者梳理發現,經常有高空墜物傷人的事情發生。
2016年6月26日,有媒體報道稱家住西部一小區的謝女士被樓上墜落的紗窗砸傷胳膊。但居民樓十幾層高,根本看不出紗窗是從那一戶掉下的。當時報道也稱,由于高空拋物的取證比較困難,如果沒有監控錄像等能確定物品來源的證據,整棟樓的居民很可能要“連坐”,一起成為被告。
2016年5月5日晚上7點49分,濟南市民小張騎電動車經過洪家樓附近的花洪路時,突然被高處落下的一塊玻璃砸中頭部。根據玻璃的飛行方向,小張認為是有人在樓上高空拋物。當時雖然調取了監控,但是并未查到到底是從哪飛出來的。律師稱,可以追責全樓。
律師說法
追責的話,全樓均攤損失
關于樓上墜落玻璃砸傷張先生的事,記者專門咨詢了山東新亮律師所的律師王新亮。他稱這件事情屬于高空拋物,比如說這棟樓有20戶居民,高空墜物或者是高空拋物傷了人,原則上,所有人都有嫌疑,所有的人賠償,不過這也不是絕對的。
他還稱,法律上規定凡是當時證明有證據不在家的,你比如說我有證據我在南京,那好你可以拿出車票等來證明,再比如說,當時在住院,你可以拿出你的住院證明來。
“打比方一個樓有20個單元,你走在7、8單元的時候,被砸傷了,你能只讓7、8單元的人賠。”王新亮告訴記者,“再比如說你的房子不朝街,或者其他情況都屬于證據,你拿出來就行,那剩下的人就平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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