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2017-01-10 07:49:01
濟南北外環繞城高速下,本該是濟南的一個“門臉”,但卻成為首次拆違拆臨最集中的區域之一。綿延幾公里的違章建筑,跨過兩個區、三個街道辦事處,已經存在了近十年,中間經過多次拆遷,但又多次反復,這次會徹底解決嗎?
本是綠化空間,卻成違建“博物館”
在濟南第一期拆除計劃里的288處違章建筑當中,有50處是天橋區北繞城高速橋下的違法建設。這個違章建筑帶東起徐李路最北頭西側加氣站,西至創業路北頭高速公路下,幾萬平米的違章建筑占據了北繞城高速橋下大部分空間。不僅天橋區有,這些違章建筑還順著高速公路一直延伸到了歷城區境內,總面積超過了6萬平方米。
從無影山北路出發,沿北繞城高架一路向東,一路上,除了極少數的區域,北繞城高速橋下幾乎所有的地方都有建筑。西頭的一些建筑還比較整齊,外側與人行道旁的綠化帶齊平,上面幾乎貼著橋墩的頂帽。再往東走,橋下有的空間被用來停車,還有的就是用活動板房進行了簡單的搭建,或者是磚結構的平房。
目前這些違章建筑幾乎全都用作了門頭房,看起來就像是一個市場,其中物流、汽修占了大部分,還有的一些用作廢品回收等。由于處在高速公路橋下,這些建筑不僅影響美觀,更加影響高速公路的安全。在一家制作包裝箱的店鋪院內,大量的木材堆放在高速公路下方,一旦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
“其實橋下都應該是綠化的空間。”天橋區濼口街道辦城管科科長李先生表示。但這四公里多的路段,只看到了百余米的空間還是用作綠化,有綠化帶的橋下變得通透許多,也成了道路旁的景觀。
管理職責存在交叉,違建越拆越多
這么一大片違章建筑,存在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我2008年到這邊工作,那時候橋下就已經有很多違章建筑了,但是沒有現在這么多。”李科長說。
之所以會產生這么多的違建,濟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張德山在參加濟南的電視問政時曾經表示,原因是之前這一塊從職責上有一些模糊,高架路下的區域,公路系統和城管在職責上有一點交叉,所以近年這個問題愈演愈烈。
《山東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規定,高速公路用地兩側外各五十米,立交橋匝道、高速公路連接線兩側、收費站周圍各一百米范圍內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任何建筑物或者地面構筑物。如果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建筑物,由省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并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由省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建筑者、構筑者承擔。
濟南對于違章建筑的發現和拆除一直強調的是屬地管理,在《濟南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也提到各區是依法整治違法違章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健全巡查制度,制止違法違章建設行為,查處違法違章建設案件,組織拆除違法違章建筑。
“這幾年,針對這一塊的違章建筑我們拆除了六七次,大多數集中在濟濼路西邊,一邊蓋一邊拆。”李先生說,但讓他很詫異的是,在拆除的時候從來沒有人表示這些建筑是他們蓋的,“可拆了以后,一晚上的時間他們就可以再蓋出好幾間門頭房來。”
自拆時限早已過,幾乎沒有商戶搬遷
在去年的12月10日,轄區辦事處、城管執法局已經聯合下發了拆除公告,要求橋下沿線的一些違法建設單位、個人在2016年12月26日之前把違章建筑拆除。可拆除公告下達一個月了,最后時限也過了十余天,橋下門頭房絕大多數還在熱火朝天地經營著,沒有要拆除的意思。
“我們收到拆除公告了,這幾天把收的鐵處理了一下,但是還沒找新的地方呢,現在做生意的地方也不好找呀!”在橋下收廢鐵的宋先生說。“真要拆嗎?這么一大片還能都拆了?”在采訪中,宋先生的妻子提出疑問。在采訪中,很多經營者都像宋妻一樣,處在觀望中。
“現在很多店不適合開在城區了,他們只能往城市的外圍遷,但又不想離市區太遠。”李科長說,如果再找地方,可能就得找更遠的地方了。
訾先生經營的小型物流公司就屬于這種情況。“我原來在銀座家居批發廣場那個位置,因為拆遷2010年左右搬到了繞城高速橋下面,當時就是不想搬太遠,搬遠了客戶肯定會流失。”訾先生說,如今他又一次面臨著搬遷。
“當時租房子的時候也不知道是違章建筑,現在說要拆了就搬唄。”訾先生把店搬到了西部的鑫河物流院內,房租比以前漲了幾萬塊錢。客戶雖然流失了一部分,但又來了一些新的,“都說樹挪死,人挪活,搬遷并不代表著沒法做生意了。現在找房子也不好找,哪里確定要拆了,找房子也得早下手。”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劉雅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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