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4-13 18:53:04
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13日訊 近日,濟南南山公安分局依據《反恐法》處罰一家未落實住宿實名登記賓館,開出首張反恐罰單。
濟南南山公安分局在對轄區仲宮某賓館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賓館系統登記人員與實際入住人員情況不符,該賓館未按規定實名登記入住、退宿客人信息。
根據《反恐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南山公安給予該賓館責令整改行政處罰。
公安提醒,經營賓館必須嚴格落實實名登記制度,尤其是疫情期間,實名登記是疫情防控可追溯的基礎,是保障市民健康,安全出行的重要措施。同時,住宿客人請主動配合賓館前臺的入住流程,使用本人身份證如實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規定:電信、互聯網、金融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閃電新聞記者 張雨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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