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日照新聞網
2017-04-13 16:25:04
林某被戴上手銬后不敢以面示人。 潘國武 攝
車窗被砸壞,黑森森的槍口對準車廂里,頭戴鴨舌帽的男子喊著“想要命,就不要亂說話”,車主陸先生只好乖乖就范,被挾持到高新區豐達路一家銀行取款。趁著男子下車取錢,陸先生趁機逃脫報案。據悉,實施搶劫的男子林某已落網,目前涉嫌搶劫被刑事拘留。
昨日,林某戴著手銬,坐在高新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的審問室里。見到記者,林某雙手捂臉,要求“給一點情面,我都向單位請假了,也如實向民警交代了,過幾天回去上班怕沒臉面見人”。
凌晨遭劫 到銀行取錢時成功逃脫
林某落網,還得從去年12月28日說起。
當晚,陸先生駕車到濱河路一家無人看管的野外停車場停放,并在車里休息。29日凌晨4時30分,陸先生在夢中被一陣響聲吵醒。他搖下車窗往外查看發現,一名頭戴黑色鴨舌帽、戴黑色口罩、穿黑衣的男子,正拿著一把鐵錘朝車窗砸來。
“想要命,就不要亂喊亂叫。”男子掏出一把手槍對準車廂威脅道。
為安全起見,陸先生只好按要求下車。男子先從陸先生身上搜出3張銀行卡,并逼問出密碼,隨后又將陸先生雙手用封口膠反綁,挾持到小車后排座位上,自己則坐到駕駛位,將陸先生的小車開出停車場。民警介紹,陸先生在報案時說,當時在車里一直假裝配合男子,心里卻在想辦法盡快逃脫。
男子駕車來到豐達路一家銀行,拿著陸先生的銀行卡去柜員機取錢。其間,陸先生趁機掙脫封口膠,駕車跑到附近的警務室報警。
然而,等民警趕到銀行時,劫匪早已不知去向。
一人作案 同一停車場有3起報案
據辦案民警介紹,從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31日,他們接到3起在同一停車場遭人搶劫的報案。其中,11月28日凌晨的報案中,受害人李先生被搶走500多元現金、20多張銀行卡、小車鑰匙等物,隨后被取走近1萬元錢。另一起報案中,車窗被砸壞后,受害者強行駕車駛出停車場。而陸先生這起案件中,因陸先生故意給錯的銀行卡密碼,對方沒有取到錢。
警方分析后認為,這3起案件應該是同一人所為,作案時間多是在午夜。由于停車場無人看管,里面沒有照明燈,沒有監控攝像,民警便到停車場周邊伏擊守候。
今年1月4日凌晨2時許,一名男子在這家停車場附近徘徊,“他穿一件黑色外套,體貌特征跟受害者反映的情況相似”。只是,警惕的男子可能發現有民警,轉身跳下落差2米余高的平臺,消失在蒼茫夜色里。
辦案民警調取停車場周邊路段的監控視頻,并根據男子逃跑的方向,以及男子作案時落在陸先生車里的手套等物,進行綜合研判之后,初步認定隆安籍男子林某有作案嫌疑。林某今年27歲,此前在高新區一家公司工作。
不過,民警找上門去時卻被告知,林某已經辭職并搬走了。
妄想留情 涉嫌搶劫已被刑事拘留
4月初,民警得到一條線索說,林某在長堽路四里一帶出現。4月10日上午7時許,林某走下出租屋推電動自行車欲外出時,即被警方攔住去路。據民警介紹,林某辭職后到另一家公司當銷售業務員,被抓時還打電話跟單位說請假幾天。
經審訊,林某供述以類似手段在濱河路這家停車場作案3起,共搶得現金近1萬元,“所謂的手槍,其實只是小孩的玩具”。
昨日,林某在高新公安分局審問室里接受記者采訪時稱,2016年年底工作不順,家里又需要錢裝修房子,“考慮到長這么大,卻沒能幫爸媽做點什么,心里難受,我才決定去作案。我只是對車里坐有人的高檔車下手,因為開高檔車的人肯定有錢,我就是想要錢而已,不會傷害車里人”。
采訪中,林某聲稱他會想辦法給受害者還錢,并適當給予補償……不過,林某的“留個情面”只是一個妄想,因為他涉嫌搶劫,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外出時最好落鎖車門,預防嫌疑人假借敲駕駛室車門分散注意力,幫助同伙通過另一邊車門偷走財物;車主平時最好將車子送到有專人保管的地方停放。一旦遇到有陌生人砸車窗,在無法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要學陸先生那樣冷靜應對,并記住陌生人的相貌特征等。安全逃脫后,應第一時間撥打110或就近到派出所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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