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17-01-01 07:42:01
2017年1月1日,一批山東新規將正式實施。今天,小編為您“劃重點”,咱們一起來看看我們的生活將有哪些改變。
我省職工有大病保險了
自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將啟動實施職工大病保險制度,山東成為全國首個建立全省統一的職工大病保險制度的省份。2017年,全省職工大病保險按照每人每年20元標準進行籌集。2017年,起付標準為2萬元。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給予60%的補償。一個醫療年度內,職工大病保險資金每人最高給予20萬元的補償。2017年醫療年度內職工患大病造成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2萬元,超出的部分就能報銷60%。
山東全面實行居住登記制度
《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由公安派出所發放居住登記憑證。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領居住證。居住證一人一證,每年簽注一次。
山東明確義務教育階段不得留級
《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規定》要求,學生在每一學段內升級采取直升式,不允許留級。德智體全面發展,學業成績特別優異的學生,由學生或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學校評估,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可以在本學段內跳級。一般情況下,本學段內只允許跳級一次,每次只能跳一個年級。小學一年級不允許跳級。
山東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逐步取消行政級別
新修訂的《山東省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新規明確,公益三類事業單位逐步轉制為企業或者不納入編制管理,實行經費自理。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事業單位逐步取消行政級別,不再明確機構規格。對公益三類事業單位逐步轉制為企業或者不納入編制管理。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實行縣(市、區)域內總量控制、動態調整。
新版《山東省旅游條例》正式實施
新修訂的《山東省旅游條例》將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接待和服務費用的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不得指定購物場所,不得擅自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的協會、學會、俱樂部、車友會、媒體、互聯網群等不得從事旅行社業務。調整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門票價格,應當提前六個月公布;提高同一門票價格的間隔不得低于三年。
山東立法鼓勵職工與企業集體協商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自2017年1月1日施行。《條例》規定“應該發給職工多少錢,職工可以向企業協商”。為解決職工“不會協商”的問題,《條例》在第十二條規定,雙方首席協商代表可以書面委托本企業以外的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專業人員作為本方協商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引進第三方專業咨詢機構參與企業工資集體協商。
山東收養子女新政施行
《山東省收養評估暫行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收養申請人要經歷三道“門檻”的評估,分別是收養能力的評估、融合期調查評估及收養后回訪,不得私自撫養棄嬰。《辦法》明確了被收養兒童的范圍,其中包括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兒童、棄嬰(兒)和孤兒。
山東省首部電梯安全法規來了
山東省首部電梯安全法規《濰坊市電梯安全條例》自2017年1月1號起施行。《條例》明確,接到電梯困人故障或者事故報告后,30分鐘內未趕到現場實施應急救援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濟南:“最嚴停車令” 來臨
由濟南公安局牽頭制定的《關于加強城市道路機動車停放管理的通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違法停車不僅要罰款100元,還要扣3分,適用范圍除了30條禁停道路外,還針對設有禁止停車標志、標線的路段以及在公共交通站點、消防栓、劃有黃網狀線等重點部位的違法停車行為;停放超過5天的“僵尸車”可被拖走;不繳停車費要進入誠信“黑名單”。
淄博:電動車搭載成人罰10元
為進一步規范和改善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張店交警將從2017年1月1日起對騎自行車、電動車等非機動車產生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實質性處罰,對非機動車違法載人等行為給予罰款10元的處罰。
泰安:市區4條主干道禁行大貨車
為提高通行效率,緩解城區交通擁堵,降低機動車污染對城區環境的影響,針對泰城及周邊交通流量變化實際和新104國道通車的情況,公安交警部門決定在東岳大街、長城路、天平湖路、靈山大街部分路段,對有關車輛(具體)實行禁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并在相應地點設置交通禁令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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