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客戶端
2023-09-07 09:14:09
原標題:企業團建,不該侵害員工休假權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企業團建,不該侵害員工休假權
來源:錢江晚報
據法治日報報道,在北京市大興區某公司就職的陳萍萍告訴記者,她所在單位會以“增進職工了解、提升團隊凝聚”為主題,每年組織兩次團建出游活動,但參加團建的時間會從年休假中扣除。
帶薪休假是寫入法規的一項制度安排,全社會都應當遵守。2008年起實施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對休假主體、休假條件、休假天數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不過,盡管條例已經出臺15年,帶薪休假在實踐中卻難以得到完全落實。一些企業因為違法成本低,用打擦邊球的方式來侵害職工正當權益,用團建取代年假就是隱蔽性很強的一種。
近年來,企業越來越認識到團隊管理的重要性,“團建”成了公司的必備項目,“團建旅游”也流行起來。客觀地講,團建有其積極意義,能夠增進同事之間的情感交流,能增強企業的凝聚力以及職工對企業文化的認同感。
但是,“團建旅游”看上去似乎是一種旅游,但不能歸入年休假之列。年休假是職工自由支配的休假時間,職工有權自主安排休假內容和休假方式。而企業團建由企業統一安排組織,并非由職工自由支配的活動,不符合職工休假的特點。
有的企業更甚,雖掛“團建”之名,對員工個人而言更像是變相加班,看似在旅游,卻要捧著電腦、連著手機處于工作狀態。有的企業專門選在職工的休息日搞團建,以至于“周末團建,不許請假”成了職場人士害怕的八個字。
有法律人士警示,雖說企業對于職工的年休假具有統籌安排權,但不代表企業可以任意安排職工的年休假,特別是在沒有提前告知職工的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準備用團建活動代替年休假假期,應提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征得其同意,這是必要的法律程序,否則法律不支持企業擅自將團建從年休假里抵扣。這是職工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該搞清楚的法律問題:用人單位將職工帶薪年休假強制用于集體旅游、團建培訓甚至會議,均不合法。
用人單位與其想著各種法子從員工權益中“撈好處”,不如遵紀守法,將智慧多用在怎么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員工工作效率上,才是正路。
錢江晚報評論員 項向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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