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2024-11-15 10:11:11
原標題:防止不規范執法強化政府依法行政示范作用
來源:法治日報
原標題:防止不規范執法強化政府依法行政示范作用
來源:法治日報
核心閱讀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持續推進營商環境建設,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發布的全球營商環境排名中,我國位次逐步提升,向著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目標大步邁進。
□ 本報記者 張維 李立娟
良好的營商環境是企業發展之基、活力之源。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持續推進營商環境建設,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發布的全球營商環境排名中,我國位次逐步提升,向著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目標大步邁進。
營商環境優化永無止境,我國打造一流營商環境也不會止步。近日由國務院參事室主辦的“2024國是論壇”,將“完善法治化營商環境”作為重要議題之一,與會專家對我國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取得的成績予以充分肯定,并就如何進一步完善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出良策實招建議。
制度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有力支撐我高質量發展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在國務院參事、全國工商聯原副主席謝伯陽看來,法治化為營造一流的營商環境提供了基礎性、根本性的保障作用。
我國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所取得的明顯成效有目共睹。營商環境制度體系不斷健全,就是一個典型例證。國務院參事、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甄貞在論壇上肯定了這一成績,“一系列旨在優化營商環境的制度建設均取得了顯著進展。制度層面出臺了多部相關的法律和法規,不斷提升營商環境法治化水平,為各類經營主體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的確,近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等法律法規的陸續出臺,對外貿易法的修訂完善等一系列制度建設,讓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得以有效發揮,并為各類經營主體創造良好條件。
不僅在中央,地方上的相關制度建設也在努力跟進。山東省政府參事,省發展改革委原黨組書記、主任周連華舉例所說,山東近年來出臺了旨在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山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旨在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山東省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條例》及其他有關地方性法規及規章等多達十多部,讓經營主體在投資建設和生產經營上有了更加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在制度建設之外,政府行為更加規范高效。“大家可以直接看到的是,政府在行政審批、便民服務等方面確實下了很大的功夫。以山東省為例,山東省在企業開辦、運營、退出等100多個場景中的相關辦理時限都壓減了70%以上,針對500多項企業和個人的證明事項進行落實。”周連華說。
優化營商環境更進一步
法治建設有待繼續完善
營商環境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潛移默化中,“建設更好的營商環境的理念逐漸深入人心,我認為目前已經形成社會共識。”周連華說,營商環境的問題一直是社會特別關注的熱點,也是各級政府持續深化改革的焦點。
謝伯陽說,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宏觀調控能力卓越、決策與執行效率極高和微觀經營主體活力十足這兩方面的顯著特點與優勢。如何更好發揮體制的效能,關鍵在于如何將這兩者的優勢與特點有效融合,而融合的核心在于法治化。具體而言,應明確微觀經營主體在市場競爭中哪些行為是被允許的,哪些是被禁止的,確保邊界清晰。同樣重要的是,宏觀層面的政策、法律、執行及監管措施也應當法治化,并設定明確的界限。
周連華認為,在基層政府層面,一些地方、一些領域的市場準入仍然存在隱形門檻,企業對于法律法規也缺乏足夠的敬畏之心,通過所謂“變通之法”“權宜之計”繞過法律制度獲取不當利益,嚴重影響法律尊嚴和社會風氣。法律制度也存在有待完善的空間,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需要進一步規范。
國務院參事、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焦洪昌則關注規范性文件存在沖突時如何處理的問題。他建議進一步推進備案審查工作提質增效,“這對優化營商環境來說,當相關方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指引其尋找清晰的法律法規”。
加強知識產權執法和司法工作,進一步加大侵權懲治和判賠力度,加快執法和審判效率,更好構建健康的營商環境和市場秩序,是與會的企業代表提出的建議。以影視行業熱播劇遭侵權為例,有時劇目剛一開播就會發現盜版幾乎同步上線。如果對每部熱播作品的侵權行為都提起行政投訴和民事訴訟維權,往往面臨著立案、審理、處罰等多環節多方面的不確定性,長周期、低賠償的現狀難以有效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不利于我國文化產業的創新與高質量發展。
集中清理破除隱性門檻
嚴格規范涉企執法檢查
對于如何進一步完善法治化營商環境,與會專家紛紛建言獻策。
謝伯陽坦言,在調研中發現,法治化營商環境最受企業界、經濟界關注。他建議可以通過抓典型案例等做法彰顯法治的權威,防范和制止逐利性執法、選擇性執法等不規范執法行為。
“我認為最根本、最關鍵的問題,還是要以更大力度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周連華建議,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的自由裁量權,盡最大可能減少行政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的主觀空間;集中清理破除各類隱性門檻,進一步增強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剛性約束力,推動各地嚴格執行,常態化地開展清理清查,針對一些地方存在的企業和項目潛規則設置隱性門檻,建立完善的投訴和公開監督機制;嚴格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檢查,特別是過度執法、隨意執法的問題;強化政府依法行政的示范作用,通過政府依法行政帶動和影響社會,真正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維方式。
此外,助力企業應對涉外訴訟等,也是完善法治化營商環境所需要關注的內容。“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走出國門,開拓更廣闊的國際市場。然而,中國企業無論是海外知識產權布局、運用,還是知識產權風險防控意識都尚顯不足,容易遭遇一些不公正待遇和制裁風險,不得不面對頻繁的海外訴訟。應制定打造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國際仲裁機構和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工作措施,加快提升涉外法律服務水平。”焦洪昌說。
甄貞認為,在助推中國企業“出海”方面,要在全局的角度,不僅實現企業的“彎道超車”,更應提前布局相關產業的發展,助推企業在國內扎根發展和“走出去”時合法權益的保障。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