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2024-08-08 08:51:08
原標題:私自砍伐護堤地林木,補植復綠加警告!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私自砍伐護堤地林木,補植復綠加警告!
來源:檢察日報
本報訊(記者匡雪 通訊員韓燕 趙亞男)近日,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檢察院檢察官與槐蔭黃河河務局工作人員對黃河護堤地一涉案區域樹木補植情況進行“回頭看”,發現補植的苗木長勢良好。
10年前,根據黃河防護工程規劃,李某所在村村北的部分集體土地被主管部門納入征用范圍,用以建設黃河護堤地,并種植林木加固黃河防汛工程。對此不知情的李某,在被征用土地上私自種植了130余株楊樹。2021年5月,顏某欲從李某手中購買這批楊樹,在辦理砍伐林木審批手續時,二人才得知這批楊樹種植在已被征用的土地上。
2021年5月至6月,顏某在明知涉案土地已被征用,且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向李某支付5000余元后,采伐了130余株楊樹。案發后,公安機關以涉嫌濫伐林木罪對二人立案偵查,后移送槐蔭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承辦檢察官經審查認為,李某、顏某此次采伐的立木蓄積量或價值未達到濫伐林木罪的追訴標準。2023年9月,該院依法對二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同時,承辦檢察官認為需要給予二人行政處罰,遂將案件移送行政檢察部門審查辦理。
“李某、顏某濫伐林木,破壞林木資源和黃河生物防護工程的行為雖不需要刑事處罰,但已達到行政處罰標準。”行政檢察部門承辦檢察官介紹,該院向槐蔭黃河河務局制發檢察意見,建議對李某、顏某予以行政處罰,并承擔補種責任。
2023年11月6日,槐蔭黃河河務局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李某7日內清除黃河大壩堤腳處遺留的樹樁,恢復護堤地原貌;責令顏某于2024年2月29日前在涉案地塊補植苗木并保證樹木成活。后李某在指定日期內清除了所遺留樹樁。今年2月,顏某在指定位置補植樹木300棵。
驗收合格后,因李某、顏某已恢復護堤地原貌并補植復綠,槐蔭黃河河務局僅對二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