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法院報
2023-03-22 09:30:03
原標題:山東青州:嚴懲以代辦“養老保險”為名實施的詐騙犯罪
來源:人民法院報
原標題:山東青州:嚴懲以代辦“養老保險”為名實施的詐騙犯罪
來源:人民法院報
代表委員點評
全國人大代表、青州市博物館研究館員 王瑞霞
農村老年人對養老詐騙的識別防范能力較弱,也更容易成為犯罪分子的詐騙目標。青州法院審理的這起養老詐騙案件,既打擊了養老詐騙,維護了被害人的合法權益,也是一次法治課,為識別防范養老詐騙起到了警醒和預防作用,實現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同時,青州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議也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行性,為預防整治養老詐騙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圖為養老詐騙案庭審現場。
資料圖片
2018年初,經朋友介紹,李某在一次飯局上結識了王某。就是這次飯局,讓李某動起了養老詐騙的心思。得知李某曾在社保部門工作過,王某問李某能否幫人辦理職工養老保險。李某讓王某把情況發給他看看,然后說可以通過掛靠企業的方式辦理。隨后,王某陸續委托李某幫4人辦理社保,并將需要補交的社保金轉給了李某。實際上,根據政策規定,這些人都是50歲以上的農村居民,沒有工作單位,不符合辦理職工養老保險的條件,而這些錢也僅有極少數用于繳納了短期的靈活就業保險,其余絕大多數都被李某揮霍一空。此后,李某繼續通過王某行騙,為讓騙局看起來更有可信度,李某參照網上公告的基數和需要補交社保的年份,計算出被害人需要補交的社保金,并有零有整地精確到幾角幾分。另外,除了要求提供本人照片和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外,李某還根據不同情況索要8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好處費。而這些被害人都跟王某沾親帶故,其中還有王某的父親。
山東省青州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方法騙取他人財產,價值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2022年6月16日,青州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責令其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2022年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重點打擊六類養老詐騙犯罪典型案例,公布了6起典型案例,該案作為山東省唯一的案例入選。自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開展以來,青州法院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扎實開展,穩步推進,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努力建立健全防范打擊養老詐騙的機制鏈條,切實推動防范整治養老詐騙實現常態化。
為實現對養老詐騙的協同防范,青州法院認真梳理研究李某詐騙案的具體細節、作案手法,并有針對性地對相關單位提出司法建議。辦案人員通過復盤分析發現,如果做好事先預防和環節監管工作,此類養老詐騙是可以有效預防和縮小損失的,比如,被害人集中在農村,所在村鎮沒有及時主動地開展相關的法治宣傳來幫助群眾識別詐騙的犯罪手法,另外,對于被害人停繳社保的情況,也未能及時注意和了解原因。針對這些漏洞,青州法院向被害人所在的村鎮及相關部門提出了司法建議,建議加強預防養老詐騙的普法宣傳工作,以及社保政策的宣傳和社保業務的管理,通過司法建議的形式,促進在各鏈條環節形成合力,共同守好群眾的養老錢。
法官說法
青州市人民法院刑庭四級法官、本案一審法官 張聰瑩
本案是以代辦“養老保險”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典型犯罪案件。現實中,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不了解相關政策規定的條件,謊稱認識社保等部門工作人員或者冒充銀行、保險機構工作人員,以有關系代辦、違規辦理“養老保險”為名,騙取老年人的保險費、材料費、好處費等。被害人本可通過當地社保部門咨詢了解相關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政策條件,但其認為“找關系”更加順利和省錢,更容易辦成事,因而將保險費交由詐騙分子代辦,最終導致錢款被騙的后果,值得引起警醒和警惕。本案提示老年人在辦理養老、醫療保險時,應通過相關部門、網站、社區、村委會等了解國家和當地政策規定,通過相關部門按照程序、依法依規辦理,不要輕易相信他人能代辦“養老保險”而把錢款交給他人,要守好養老的“錢袋子”。同時,也提示相關部門應做好法律政策的宣傳,及時有效地幫助老年人識騙防騙。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