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2022-10-13 09:10:10
原標題:永不停歇地奔跑在法治建設道路上
來源:法治日報
原標題:永不停歇地奔跑在法治建設道路上
來源:法治日報
□ 本報記者 鮑靜
“李律師的法律援助幫我走出了困境,化解了煩心事。”“如果沒有李律師的幫助,全家人可能還沉浸在哀傷之中,自己也會成為待業人員。”……這是李憲明律師自參加“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以來,受援地群眾對他的評價。
李憲明來自山東,現為北京市兩高(上海)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去年6月,李憲明參加了“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前往貴州省安順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縣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為受援地的困難群眾提供法律咨詢,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擔任政府法律顧問,配合政府化解社會矛盾糾紛,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等。
李憲明告訴《法治日報》記者,自參加“1+1”行動那一刻起,他就立志要成為一名守初心、擔使命、講奉獻的法律援助志愿者。
李憲明這么說也是這么做的。針對每一起案件,他敢于亮劍,尋求真理,本著客觀公正的態度,最大限度地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不斷提升當地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2021年3月的一天,紫云自治縣格凸河鎮的岑某將貨車逆向停放在馬路上,附近的工人在進行搬運水泥作業時腳部被迎面而來的車輛致傷。為此,施工工人向紫云自治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岑某等人連帶賠償其各項經濟損失14余萬元。岑某認為自己雖然逆向停放車輛,但不應該擔負賠償責任,情急之下,找到紫云自治縣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紫云自治縣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案件后,經過研究認為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條件,指派李憲明辦理此案。
李憲明接到案件后,及時聯系岑某了解案件發生經過并第一時間調取證據,通過仔細閱卷及參加庭審,認為案件不能排除受害人自傷的可能性,當庭申請法官通過電話方式調查未出庭的對方當事人事故發生原委,還原案件事實,并申請法院對受害人的十級傷殘傷情重新進行鑒定,以準確界定對方傷殘等級。同時,李憲明在最高法裁判文書網查詢相似案件判決結果,提出類案同判主張。最終,紫云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認定對方不構成傷殘,并判決岑某支付受害人8000余元賠償金。至此,案件得到有效解決。
在辦理的眾多案件當中,李憲明認為辦案的最終目的不是懲罰,是要讓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守法,在日常生活中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司法機關也要給自愿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個改過自新、從輕處罰的機會。
李憲明除了辦理各類案件以外,還多次走進武警部隊、校園、消防隊、婦聯等單位,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此外,他創新宣傳方式,每日通過微信分享法治金句和法律小故事,以書法創作的方式傳播法律知識,文娛一體地讓群眾感受法治文化。
據了解,參加“1+1”行動以來,李憲明共成功辦理不起訴或從輕、減輕處罰法律援助案件100件,幫助化解矛盾糾紛90余件,提供法律咨詢120余次,為受援人挽回經濟損失97萬元。
在眾多的案件代理及辯護過程中,李憲明形成了自己的工作模式,他從會見受援對象、查看卷宗、撰寫閱卷筆錄、制定辯護策略、撰寫辯護詞、與辦案人員溝通等方面著手,形成系統的案件研判分析報告,盡最大能力為受援人提供法律幫助。此外,他還通過科技與法律手段,依法查詢當事人身份、資質、財產信息,及時準確地向法院提供有效信息,極大地化解了立案難執行難的問題。
在當地群眾眼里,李憲明還是個熱心腸的人,積極為政府建言獻策,維護群眾利益。
有一次,他看到某個路段的路燈不亮了,周圍漆黑一片,考慮到此路段人流量較大,有極大安全隱患,他主動向有關職能部門反映情況,壞的路燈得到及時更換,群眾交通出行得到了安全保障。他還在改善看守所會見環境、駐地食品安全、農村生產、通信、防汛防火等問題上多次向檢察機關及行政機關提供法律支持,為提高群眾的生活質量添磚加瓦。
李憲明一直恪盡職守、任勞任怨,在法律援助事業中積極發揮自身作用,一直奔跑在祖國法治建設的道路上,將法治文化傳播到更多有需求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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