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2022-09-29 09:44:09
原標題:推動公益訴訟檢察規則生成與運行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推動公益訴訟檢察規則生成與運行
來源:檢察日報
作為最高檢立案辦理的第一起公益訴訟案件,萬峰湖專案在踐行以辦案為中心的原則和落實檢察聽證、跟進監督制度方面可圈可點,為做好公益訴訟檢察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為公益訴訟檢察規則的生成與運行作出了重要貢獻。
一、以辦案為中心的優秀樣本
辦案是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重要手段。以辦案為中心,法律監督才有堅實的著力點、廣泛的切入點和持續的發力點。公益訴訟檢察拒絕不辦案,排斥辦簡單案、湊數案、掛名案。公益訴訟檢察應瞄向大案要案難案,嘗試從更高層面推動解決跨區域、跨領域、跨行業的普遍性問題,努力從規模、質量、效率三個方面提升辦案效果。
萬峰湖流域涉及廣西、貴州、云南三個省域,其污染具有全流域性,多頭管、都可管、都不管、管不好、短期管的現象突出,單靠一省之力難以實現有效治理,這需要最高檢的組織與協調,以整合辦案的存量資源、注入辦案的增量資源。萬峰湖專案由最高檢直接立案,劍指跨省域公益訴訟管轄難的問題,可為省級檢察院辦理跨市域公益訴訟案件以及市級檢察院辦理跨縣域公益訴訟案件提供管轄標準方面的指引,進而為上級檢察機關自辦、領辦、提辦、交辦、督辦公益訴訟案件提供操作指引。萬峰湖專案的直接辦案目的是解決非法網箱養殖導致的污染問題,但辦案成效不限于可視化污染類問題的解決,還包括干支流等深層次污染類問題的解決,這與專案組的人員構成和以案代訓的辦案模式密不可分。專案組由最高檢從本院及廣西、貴州、云南三地檢察機關抽調辦案骨干組成。最高檢和省級檢察院辦案人員深入基層一線,多次現場辦公,加大溝通協調力度和排除地方干擾,統籌岸上岸下和干流支流,最高檢和省級檢察院帶頭辦案的引領作用得以充分發揮,最高檢和省級檢察院辦案人員的實踐經驗得以補足;根據一體化工作機制被調用人員的辦案視野變得更為廣闊、理論功底變得更為扎實、經驗積累變得更為豐富。萬峰湖專案對人才之雙向培養和全方位鍛煉的經驗十分可貴,有助于地方檢察機關借鑒解決公益訴訟辦案部門力量薄弱、能力不足的瓶頸性難題。辦案期限內,專案組克服新冠肺炎疫情這一不可抗力帶來的不利影響,提前實現直接辦案目的,但沒有就案辦案,而是注重發揮檢察公益訴訟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積極作用,就保護和發展萬峰湖流域、實現生態美與百姓富的下半篇文章進行了探索。萬峰湖專案時限明確、節點嚴格,有效克服了以事立案帶來的辦案壓力,及時地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二、檢察聽證的上佳案例
2020年10月20日,《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定》發布。該規定第四條第一款規定,檢察機關辦理公益訴訟案件,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案件處理等方面存在較大爭議,或者有重大社會影響,需要當面聽取當事人和其他相關人員意見的,經檢察長批準,可以召開聽證會。從法條規定來看,召開聽證會不是公益訴訟結案的必經流程和規定動作。2020年12月24日,萬峰湖專案公開舉行結案聽證會,此次聽證會是最高檢召開的首場公益訴訟案件聽證會,使得萬峰湖專案再添一個首案特征。萬峰湖專案聽證會明確了公益訴訟案件必須舉行聽證會的實踐標準,驗證了檢察聽證制度設計的科學性,促進了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司法化的進程,保障了人民群眾對萬峰湖專案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
鑒于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和民事違法行為主體難以確定,萬峰湖專案采取以事立案的標準,使公益訴訟檢察的立案標準形成以人立案為常態、以事立案為補充的體系。萬峰湖湖面治理難題主要在于不同省域的行政機關執法標準不一致、執法力度有差異、跨區域執法協作機制不健全。萬峰湖沿岸土地少、產業不發達,農戶收入低、主要經濟來源為魚類養殖。秉持“向前看”、側重面上治理和治標治本相結合的行政公益訴訟更具優勢,更容易獲得沿岸民眾的理解與支持。訴前程序行政機關整改率越高,訴前程序司法化改造的必要性就越大。萬峰湖專案中的行政公益訴訟沒有起訴案例,展示出訴前程序案件辦理的極高質量,但訴前程序的封閉運行特征易招致對選擇性辦案、辦案過程不透明、結案標準不嚴格的懷疑與擔心。萬峰湖專案聽證會邀請與本案無利害關系的3名全國人大代表和4名專家學者擔任聽證員,3名地市級領導代表相關地方行政機關參加,另有4名列席代表和11名旁聽者參與。這場層次較高、參加人員代表性強的聽證會,全方位地展示了萬峰湖專案的辦案方式、過程和成效,增強了訴前程序的公開度和公信力,提高了公益訴訟檢察的知曉度和美譽度。
三、跟進監督的有益嘗試
沿湖三地的跨區劃檢察協作機制、“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跨區域協同立法合作機制、常態化聯合執法機制和長期整治規劃的確立、完善與落實,需要外力的持續推動。沿湖居民的外遷、沿湖區域的生態補償和產業發展等短期內無法很好解決的問題,需要更長時間與更高層面的關注。為重點監督萬峰湖湖面污染是否反彈、干支流深度污染問題是否有序解決,最高檢組織對萬峰湖專案進行“回頭看”,以鞏固辦案的效果,使專案的正面效應得以持續和擴大。
萬峰湖專案具有重大社會影響,辦理過程中投入大量的人財物資源,良好的辦案資源投入產出比例應得到持續的捍衛,社會公眾對專案效應的穩定性和長久性抱有很高的期待。萬峰湖專案所涉的問題繁雜、成因多元,部分問題解決后容易反彈,部分問題的解決并非一日之功,“案結事難了”的現象客觀存在,故以“回頭看”為主要工作方法的跟進監督十分必要。
跟進監督可以采取明察的方式,也可采取暗訪的方式。兩種方式各有長處和不足,應根據實際情況加以有針對性的運用。2021年1月的“回頭看”活動公開進行,污染問題整治的狀況得以直觀地呈現在眾多的參加人員面前。萬峰湖專案的“回頭看”活動注重時效性、實質化的特征突出,是對重大疑難復雜公益訴訟案件跟進監督的有益嘗試,彰顯了專案組對辦案效果的十足信心以及對促進解決深層次問題的充分擔當,值得各級檢察機關日后在辦案時加以效仿。標準化、實質化的跟進監督應成為檢察機關辦理跨區域公益訴訟案件的必要步驟與法定措施,以保證案結事了、公益得到周全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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