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5日訊 山東省市場監管局日前發布2022年可燃氣體探測器產品質量省級專項監督抽查結果,結果顯示,山東斯諾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產品不合格。
2022年省級專項監督抽查共抽查生產領域可燃氣體探測器產品20批次,依據GB 15322.1-2019《可燃氣體探測器 第1部分:工業及商業用途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等標準的要求,對工業及商業用途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產品的報警動作值試驗、報警重復性試驗、高溫(運行)試驗、跌落試驗、標志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發現山東斯諾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合格項目為報警動作值試驗、報警重復性試驗。 對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者,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有關規定,做好不合格結果處理工作。
產品知識科普及消費提示
工業及商業用途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是指適用于工業及商業場所安裝使用的用于探測烴類、醚類、酯類、醇類、一氧化碳、氫氣及其他可燃性氣體、蒸氣的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其廣泛應用于石油、石化、化工生產裝置區、石油天然氣集輸、加油/加氣站、市政、冶金、電力等存在易燃氣體的場所。選購時建議:
1.探測器應具備產品出廠時的完整包裝,包裝中應包含質量檢驗合格標志和使用說明書。產品表面應無腐蝕、涂覆層脫落和起泡現象,無明顯劃傷、裂痕、毛刺等機械損傷。產品表面應貼有消防產品特有的“身份證”標識等。
2.看產品標志。產品名稱、型號、執行的標準編號、制造商名稱、生產地址、制造日期、產品編號、產品主要技術參數等。
3.產品應具有工作狀態指示燈,正常監視狀態指示為綠色,故障狀態指示為黃色,報警狀態指示為紅色。指示燈應有中文功能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