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5月16日訊 5月16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金融穩定處負責人趙廣介紹,2021年5月1日,《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正式頒布施行以來,山東省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均依法明確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為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的牽頭部門。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監測預警、調查認定、行政處罰等工作。這是行政法規首次賦予政府行政機關對非法集資的調查和行政處罰權,彌補了非法集資行政處置無法可依、無章可循的尷尬局面,有利于實現對各類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的及時處置,有利于凈化社會金融環境、規范金融秩序、維護社會穩定。
《條例》施行兩周年以來,山東各級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履職盡責,與公安機關、市場監管部門密切協同,依法果斷處置、積極穩妥化解非法集資風險,2022年山東累計化解、處置風險922起,責令退回資金4億余元;依法對1名違法嫌疑人采取邊控措施。下一步,山東將繼續加大工作力度,推動盡快出臺《山東省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辦法》,進一步壓實壓細各方責任;以創建“雙零”(無新發非法集資案件、無集資參與人)示范區為抓手,發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勢,進一步前移風險防控關口;會同公檢法聚力攻堅,強化預警處置措施,減存量、控增量、防變量,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守好老百姓的“錢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