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27日訊 3月27日,在山東郵輪旅游發展論壇上,青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趙燕發布《青島市郵輪旅游高質量發展扶持措施》。
趙燕說,青島因海而生、憑港而興,是我國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濱海度假旅游城市、國際性港口城市,發展郵輪旅游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2016年,青島獲批成為第四個“中國郵輪旅游發展實驗區”。近年來,青島市將郵輪產業作為重點發展方向,充分發揮沿海資源和產業優勢,聚焦關鍵領域和重點環節,推動郵輪經濟高質量發展。全國疫情防控政策優化調整后,為推動郵輪旅游加快復蘇、提質增效,日前青島市出臺了新一輪郵輪旅游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共包括五個方面:
訪問港客源獎勵。對來青運營訪問港航線的郵輪公司或包船企業,按自然年度統計入境或入港的郵輪游客人數,入境郵輪游客給予200元/人補貼,入港郵輪游客超過2000人(含)的給予100元/人補貼。
始發港客源獎勵。對招徠游客從青島郵輪母港出境或離港的郵輪公司或包船企業,按自然年度累計乘郵輪出境或離港游客人數,2000人(含)至5萬人的,給予200元/人補貼;5萬人(含)以上的,給予300元/人補貼。
郵輪常態化運營獎勵。每年自青島始發的郵輪(含轉港)以10個航次為獎勵起點,在實施游客人數獎勵的基礎上,對于運營國際郵輪航線且郵輪噸位數在7萬總噸位以下的,每滿10個航次給予50萬元補助,運營滿30個航次及以上的,給予200萬元補助;對于運營國際郵輪航線且郵輪噸位數在7萬總噸位(含)以上的,每滿10個航次給予80萬元補助,運營滿30個航次及以上的,給予300萬元補助;對于運營國內郵輪航線(含無目的地海上游)每滿10個郵輪航次,給予20萬元補助,運營滿30個航次及以上的,給予100萬元補助。
購買郵輪運營獎勵。對本政策有效期內購買郵輪,且在本市區域內依法注冊登記的企業,將青島作為郵輪始發港,經營2年以上,且每年不少于50個航次,經審核達到要求后,按照出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補貼。其中,新建造郵輪最高不超過1億元;二手郵輪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首航和首訪獎勵。自2023年1月1日起,對第一家以青島郵輪母港作為始發港運營航線的郵輪公司或包船企業,第一家引進國際郵輪載客來青訪問的郵輪公司、旅行社或船代等企業,均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
趙燕表示,上述政策與青島市客源獎勵政策交叉重疊的,按就高原則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