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2日訊 今天上午10:00,濟南高新區人民法院召開道路交通安全日新聞發布會,發布道路交通相關的十大典型案例。
大貨車闖紅燈逆行超速行駛致人死亡案
基本案情
2017年10月9日5時許,被告人張某某駕駛大貨車沿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荷花路由東向西行駛至遙墻辦事處商業街十字路口時,在東西直行方向為紅燈的情況下,超速逆行通過路口,與由北向南騎自行車通過路口的被害人彭某某相撞后駕車逃逸。緊隨其后的被告人鐘某某駕駛大貨車將倒地的彭某某碾壓并駕車逃逸。經鑒定,彭某某系因交通工具作用致顱腦及胸腔臟器嚴重損傷而死亡。經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張某某、鐘某某共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彭某某無事故責任。
裁判結果
濟南高新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鐘某某駕駛機動車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后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兩名被告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系初犯、偶犯,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案發后,賠償被害人家屬并取得諒解,依法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判決:被告人張某某、鐘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典型意義
本案中,兩名大貨車司機駕駛車輛闖紅燈逆行超速行駛撞倒、碾壓行人致人死亡逃逸,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構成交通肇事罪,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駕駛車輛在道路上行駛,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按照信號燈指示、規定的行駛速度范圍行駛,切勿闖紅燈、逆行、超速行駛;發生交通事故時,司機一定要立即下車查看并報警,發現有人受傷應及時撥打120, 并在現場等待;切勿逃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