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9月11日訊 今天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13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人才住房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意見》提出,統籌商品住房、市場租賃住房等社會資源和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等公共產品,逐步建立完善租售并舉的人才住房制度體系。
閃電新聞記者在發布會上了解到,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利用政策規定及《意見》的要求,在人才住房用地支持保障政策方面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市、縣自然資源部門要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和人才籌集計劃,在主動配合主管部門確定人才住房籌集的年度計劃和項目庫的同時,科學合理確定用地規模、類型,并納入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優先予以保障。
二是各地要積極創新土地供應方式,對列入年度計劃的保障性住房等可采取劃撥方式供地,并做到應保盡保,對其他人才住房用地可采取公開出讓、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方式供地,減少住房用地成本。
三是支持人才集聚的企事業單位,在符合相關規劃前提下,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設人才公寓等配套服務設施,建筑面積不超過項目總建筑面積的15%。工業用地、科教用地、倉儲用地等土地用途、性質不用改變,主要是通過租賃方式解決本單位人才的階段性住房需求。
四是支持符合條件的人才住房建設項目申報省級重點項目,特別是在人才集聚區域、產業園區,采取集中新建人才住房或規劃建設國際化人才社區等,按照省政府《關于“實施要素跟著項目走”機制的意見》有關政策,建設用地優先安排,重點向手續完備、前期工作準備充分的項目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