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8-15 21:24:08
齊魯網8月15日訊 8月15日,山東廣播電視臺《問政山東》迎來第24期節目。山東省司法廳主要負責同志來到演播室接受現場問政。本期節目中反映了在行政執法工作中,個別政府部門存在執法不規范的問題。
山東省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執法水平不斷提高。但是,記者調查發現,在行政執法工作中,仍然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行政執法不作為和亂作為現象時有發生。
聊城市東阿縣及其周邊化工產業發達,每天通過物流發往全國各地的化工原料眾多,貨運特別繁忙。不過,很多當地的大貨車司機向記者反映,因為查車問題,東阿縣的路并不好走。
貨車司機們口中的這些查車人員,是主管道路運輸的東阿縣交通運輸局的工作人員。記者在現場就遇到了一位因為“介質不符”而被查車的司機。
據了解,運輸介質不符,就是指車輛實際運輸的介質與車輛營運證上標注的介質不同。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不過這位司機卻告訴記者,“走走后門,可以少罰一點”。
3萬到10萬元的罰款,通過關系就能“討價還價”嗎?在東阿縣交通運輸局超限檢測站門口,記者正好碰到一位剛剛交完罰款的罐車司機。這位司機因為“介質不符”剛被罰款1萬元。
記者通過調查發現,這并不是個例,似乎成了潛規則。其中一位好心的司機還給記者提供了一份“全國貨車保駕護航通訊錄”。
這份“通訊錄”中的人物真有這么大能耐嗎?
有了這位“中間人”的介紹,司機李師傅原本因為介質不符需要繳納3萬元的罰款,在給了這位中間人2000元好處費后,只繳納了15000元行政處罰款,就把被扣留的罐車開走了。
隨后,記者來到東阿縣交通運輸局超限檢測站的辦事窗口進行咨詢。東阿縣交通運輸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介質不符被查住,需要罰款3萬。
同樣的處罰事項,卻是不同的行政處罰結果。針對這一問題,記者向東阿縣司法局進行了反映。
東阿縣司法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一執法行為不合程序。但被問及司法局要不要管的時候,這位工作人員則表示,“我們是監督,你應該先向交通局反映。”
3萬到10萬的罰款,通過關系能討價還價到1萬5。問政現場,山東省司法廳廳長解維俊指出,這屬于是明顯的、嚴重的執法犯法。節目現場,聊城司法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了節目后,會在一星期內對片中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啟動行政執法問責程序,根據調查情況依法嚴肅處理。
《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行政執法監督應當采取日常監督、專項監督、綜合檢查等方式進行,也可以采取抽查或者暗訪等方式對行政執法行為實施監督。對此,山東省司法廳廳長解維俊表示,目前確實存在行政執法監督不到位的問題,接下來省司法廳將綜合采取多種方式,推進行政執法事項監督到位。
閃電新聞記者 張煜晴 尹承謙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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