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5月25日訊 山東省政府新聞辦今天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山東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創新突破措施的有關情況。發布會上,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王玉志圍繞建筑工程項目的驗收問題做了相關回答。
近年來,山東省不斷簡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流程。一是合并了施工許可、質量監督、安全監督3個手續,實現了“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一次審批”,減少了企業跑腿次數;二是將施工現場具備開工條件、資金到位證明等申報材料實行告知承諾制,減少了申請材料;三是將辦理時限從法定的7個工作日壓減到3個工作日,有效縮短了項目開工時間、降低了企業成本,市場主體獲得感明顯增強。
這次出臺的配套措施,從以下3個方面進一步優化了施工許可手續辦理:一是進一步提高施工許可辦理便利度。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與工程審批系統互聯互通,建設項目相關招標投標信息共享給主管部門,中標通知書等相關招投標數據可通過平臺共享獲取,進一步減少需要企業提供的材料文件。
二是進一步合并施工許可關聯手續。當前全省13個市和全部縣人防主管部門已并入住建部門,全面推行施工許可和人防相關手續合并辦理具備了條件。今年,山東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安全監督手續、施工許可證核發合并辦理的基礎上,進一步合并了“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手續(防空地下室)”,實現了“四證合一”。
三是調整施工許可辦理限額和方式。當前,山東省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的建筑工程范圍是“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且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結合市場主體需求,配套措施提出,將全省施工許可辦理限額提高到“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目前正在推動修訂相關省政府規章。同時,建設單位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后,可根據需要分段壓茬辦理施工許可證,進一步加速項目落地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