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19-01-07 10:27:01
魯網1月9日訊 “送溫暖資金的發放標準由各地結合居民生活水平和物價指數等因素,科學合理制定,原則上每人次不超過3000元,每人每年不超過6000元?!苯?,記者從省總工會獲悉,為進一步規范送溫暖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實現送溫暖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省總工會出臺《山東省工會送溫暖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明確送溫暖資金的來源、使用、管理標準。
送溫暖資金是各級工會圍繞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的基本職責,籌集社會各方面資源,對職工開展困難幫扶、走訪慰問的資金,主要用于向困難職工開展經常性幫扶救助、開展送溫暖活動以及突發性、臨時性慰問活動。送溫暖資金的主要來源有各級財政撥款、上級工會經費補助、本級工會經費列支、社會捐助資金、行政撥付以及其他合法來源。鼓勵各級工會拓寬資金籌集渠道,積極爭取政府財政支持,探索與慈善組織合作方式,撬動更多的社會資源參與送溫暖活動。
送溫暖資金的使用對象有哪些?在檔的困難職工,因本人或家庭成員患大病、上學、遭受各類災害或突發意外等情況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在國家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一線、節日堅守崗位服務一線、重大災害期間堅守抗災一線、長期在高(低)溫高空有毒有害等環境中和苦臟累險艱苦行業崗位上工作的一線職工(含農民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的職工和因公犧牲職工的家屬,因組織需要長期異地工作或者服從組織需要赴外地、基層工作的派駐掛職干部職工,在重大項目和重大工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職工,生產一線涌現出來的先進模范人物均可獲得送溫暖資金。
送溫暖資金走訪慰問職工要堅持實名制發放,實名制表應包括慰問對象的工作單位、基本情況、聯系方式、身份證號、慰問金額、經辦人簽字等有關信息。資金使用情況須錄入工會幫扶工作管理系統送溫暖管理模塊備查。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使用送溫暖資金購買明令禁止的物品,不得發放津補貼、獎金、福利,不得用于與規定用途無關的其他事項。不得截留、挪用、冒領,不得優親厚友、人情幫扶。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