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銳大眾
2018-05-09 00:01:05
原標題:山東修訂公墓管理辦法:公墓建設綠化覆蓋率不低于75%
5月8日,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為加強公墓管理,促進殯葬改革,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新修訂的《山東省公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對外發布。辦法對在我省范圍內開展公墓建設、管理和經營服務等行為進行了規定,明確了五類禁止建造公墓的區域,提出公墓建設綠化覆蓋率不低于75%。辦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規范公墓建設管理,是推進殯葬改革、移風易俗的重要舉措,涉及千家萬戶,關系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公墓分為公益性公墓和經營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指由縣(市、區)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建立的,為公民提供骨灰安葬或安放的非營利性墓地和骨灰存放設施。經營性公墓是指為公民有償提供骨灰安葬或安放的墓地和骨灰存放設施。
根據辦法,建設公墓應當遵循節約土地資源、擴大綠色空間、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基本需求、方便群眾和移風易俗的原則。辦法規定,五類區域內禁止建造公墓,包括耕地、林地;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和文物保護區及邊界外緣2000米;水庫、河流堤壩附近和水源保護區及邊界外緣2000米;鐵路、公路主干線邊界外緣500米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區域。
為了鼓勵公墓建設向生態化、園林化方向發展,辦法要求申請建立公墓應當實現墓穴小型化、墓區園林化,綠化覆蓋率不低于75%,或綠地不低于40%。公益性公墓必須堅持公益性原則,嚴禁從事經營活動。
《山東省殯葬管理規定》規定,公墓內單穴不得超過0.8平方米,雙穴不得超過1.2平方米,墓碑高不得超過0.8米。辦法提出,墓穴占地面積超過《山東省殯葬管理規定》標準的,給予相應處罰。墓穴面積或墓碑高度超過規定標準20%以下的,處以違法所得1倍的罰款;超過規定標準20%至50%的,處以違法所得2倍的罰款;超過規定標準50%以上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的罰款。其中,屬經營性公墓的,由設區的市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屬公益性公墓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此外,未經批準建設公墓的,按非法占地論處。
據了解,2017年全省新建和在建公益性公墓近700余處。今年,我省將公益性公墓建設作為深化殯葬改革的重點,明確市縣兩級要將公益性公墓建設納入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范圍。
力爭到2018年底,每個鄉鎮至少建成2-3處公益性公墓;2019年底,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成一處城市公益性公墓;2020年,公益性公墓能夠基本滿足轄區安葬需求。
(山東修訂公墓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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