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7-11-17 12:22:11
齊魯網濟南11月17日訊(記者 王春令)記者從山東省發改委官網獲悉,近日,山東省環保廳發布了《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7年本)》,賦予濟南、青島、煙臺市環保局除跨市和輻射類建設項目外的省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權限。
據了解,為更好地服務新舊動能轉換重大發展戰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山東省環保廳對省級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進行了調整。
山東省環保廳要求,各設區市環保局應根據環境保護部和省環保廳審批目錄,結合環保機構垂直改革劃定的職能和法律法規,及時明確本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權限,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其中,省級下放權限的發電(除燃煤外)、平板玻璃、船舶、輪胎、釀造、醫藥、化工、電鍍、印染、危險廢物集中處置、礦山開發、水泥、制漿造紙、煉油、乙烯、對二甲苯、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城市快速軌道交通、輻射類等項目須由設區的市環保局審批。
對環境影響大、環境風險高的建設項目,要嚴格環評審批,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其中,市域邊界5公里范圍內新擴改建項目,其環評報告書評審(評估)時或審批前須主動征求相鄰市的意見。對超過省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省確定的環境質量目標的地區,省環保廳將實行流域、區域或行業限批。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