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2017-03-01 11:04:03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記者28日從省教育廳獲悉,《關于印發山東省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剛剛發布,首次增加孤獨癥、腦癱及多重殘疾班班額標準,均為6人,班師比為1:4。
《通知》還首次規定接納隨班就讀班的學生每班不超過2人,未設立特殊教育學校的縣(市、區)應當在中心城區辦學條件和師資較好的普通中小學校附設特教班,給特殊的孩子更多的保障。
據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我省曾經在上世紀80年代出臺過特殊教育學校編制標準,后來廢除。并且特教學校的學生群體近些年來發生變化,弱智學生明顯減少,而孤獨癥、腦癱學生明顯增多。因此,《通知》首次將孤獨癥、腦癱及多重殘疾班額納入特教學校的教職工編制標準。《通知》還首次規定殘疾學生隨班就讀班每個班不超過2人,接納隨班就讀學生的班應適當降低班額,對未設立特殊教育學校的縣(市、區)應當在中心城區辦學條件和師資較好的普通中小學校附設特教班,班額為6-8人。
與山東省教育廳2012年印發的《山東省特殊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標準》涉及的編制標準相比,《通知》中除了聾班8-12人的班額沒有變化,其它班的班額均有所降低。《通知》規定,盲班為6-8人,班額較之前縮小了4-6人;培智班班額為6人,縮小2人;孤獨癥、腦癱及多重殘疾班6人。
《通知》對特教學校的班師比更加明確。班級與教職工比例盲班1:3,聾班1:2.5,培智班1:4,孤獨癥、腦癱和多重殘疾班1:4,學前特教班 每班配備3名專任教師,保育員配備按略高于普通幼兒園標準配備,開設職業教育課程的特殊教育學校每專業增配1名編制,普通中小學附設特教班 1:2,招收盲、聾、智障、孤獨癥 (腦癱)等學生的寄宿制特殊教育學校每班可增加0.5名編制。學生與教職工比例盲班2:1,聾班3:1,培智班1.5:1,孤獨癥、腦癱和多重殘疾班1.5:1,學前特教班2:1,保育員配備按略高于普通幼兒園標準配備,開設職業教育課程的特殊教育學校每專業增配1名編制,普通中小學附設特教班2:1,開展殘疾學生隨班就讀的普通中小學(幼兒園)5:1。
《通知》規定,特殊教育學校專任教師不低于教職工總數的90%,其中康復教師每校配備1-3名,心理健康教師每校配備1-2名,醫務人員一般每校配備1-2名,學生超過200名的可適當增加。普通中小學校隨班就讀學生達到5人的,配備1名資源教師;超過5人以上的,適當增加配備人數。
另悉《標準》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記者 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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