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山東網
2022-12-16 12:36:12
原標題:濟南發布提醒告誡函 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
來源:中國山東網
原標題:濟南發布提醒告誡函 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
來源:中國山東網
全市各醫藥用品經營者及電商平臺:
為更好地落實《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13號)精神,依法規范防疫物資、抗原檢測試劑及醫療藥品市場價格行為,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提醒告誡如下:
一、守法經營,合理自主定價。各相關經營者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嚴格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合理定價,切實履行好守法經營的企業主體責任和共促消費公平的社會責任。
二、明碼標價,堅決杜絕價格欺詐。各相關經營者要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應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堅決杜絕虛構原價、誤導性價格標示等價格欺詐行為。
三、加強自律,嚴禁哄抬物價。加強自律,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謠言,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不得利用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不得利用疫情事件采取不正當手段違法大幅提高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資及藥品的銷售價格。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資要嚴格按照《關于濟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哄抬價格違法行為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濟發改價格〔2022〕114號)規定要求,在合理范圍內制定銷售價格;防疫類藥品及抗原檢測試劑要嚴格依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國市監競爭發〔2022〕60號)規定在進銷差價合理范圍內制定銷售價格,不得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漲價謠言。
四、價實貨真,自覺維護公眾利益。嚴禁借疫情防控之機,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嚴把產品質量關,堅決杜絕不合格商品進入市場銷售環節。廣大經營企業、電商平臺,要相互監督和自覺接受公眾監督、社會監督,共同維護好市場價格秩序。
各相關經營者及電商平臺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積極組織貨源滿足群眾生活需求,進一步規范自身價格行為,自覺維護市場秩序。對經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做好監督,若發現上述擾亂市場價格秩序和生產經營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通過12345市民服務熱線進行投訴舉報,保留好購物憑證等相關證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從快查處。
濟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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