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新聞客戶端
2022-07-13 17:52:07
原標題: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平安養老保險青島分公司被罰20萬!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新聞
7月12日,青島銀保監局官網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青銀保監罰決字〔2022〕72號)顯示,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被罰款人民幣二十萬元。
據悉,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是宋濤。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2年7月5日。
資料顯示,平安養老險于2004年成立,2006年與平安人壽團體保險重組。目前在全國擁有200家分支機構。愛企查顯示,此次被處罰的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12日,注冊地位于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香港中路61號遠洋大廈,法定代表人為宋濤。經營范圍包括團體養老保險及年金業務;團體人壽保險及年金業務;團體長期健康保險業務;個人養老保險及年金業務;個人長期健康保險業務;短期健康保險業務;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上述業務的再保險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保險資金運用業務;養老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養老保障為目的的人民幣、外幣資金;與健康保險有關的咨詢服務業務及代理業務;與資產管理業務相關的咨詢業務;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 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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