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海報新聞
2021-11-06 08:11:11
原標題:濟南鐵檢院:整治9000㎡積水面 保護鐵路線路安全
來源:大眾網·海報新聞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胡中喆 濟南報道
近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與山東省應急管理廳在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聯合發布了安全生產領域5件典型案例。其中,濟南鐵路運輸檢察院辦理的“濟南鐵路運輸檢察院督促整治鐵路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成功入選。
改建擴建 鐵路線路旁形成9000㎡積水面
2019年2月,鐵路單位在巡線過程中發現,某區段鐵路線路坡腳位置的排澇站,未經鐵路單位安全論證與施工審批,擅自進行改建擴建工程,非法施工持續一年多的時間。期間,鐵路單位多次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告知函,督促其采取措施進行整治,但當地政府部門遲遲未予整改。
據悉,該排澇站坑渠位于鐵路安全保護區內,與鐵路線路坡腳的距離僅為6米,經過一年多的施工,排澇站主廠房已加蓋至兩層,在排澇站東側攔截形成表面積約9000平方米積水面,相當于一個半足球場的大小。排澇站的蓄水池之下長期浸泡著鐵路路基、鐵路通訊以及信號電纜,極易影響鐵路的用網、用電,致使列車無法收到信號。
該鐵路線路屬于客貨混行線路,一旦遇有暴雨等極端惡劣天氣,排澇站的積水不僅會沖擊鐵路路基危及鐵路行車安全,而且還會發生積水倒灌,對鐵路周邊群眾的生產生活也會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嚴重危及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處于受侵害狀態。
消除隱患 積極推進整改鐵路隱患
鐵路單位與當地職能部門多次溝通后,問題一直無法解決。2020年6月初,鐵路單位將該隱患上報至濟南鐵檢院。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該案件由濟南鐵檢院辦理。濟南鐵檢院采用委托調查、協助取證等方式,調取了相關視聽資料,先行評估論證,而后進行實地勘驗核實,確定該隱患危及鐵路線路安全。
2020年6月23日,濟南鐵檢院依法向當地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對鐵路路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維護鐵路運輸安全。
2020年6月24日,當地職能部門根據檢察建議內容,對未經審批擴建加蓋的排澇站主廠房二層予以拆除。因排澇站主廠房距鐵路架空電力線路垂直距離僅為6米,為防止在施工過程中機械設備對鐵路架空電力接觸網造成損害,必須人工拆除,鐵路護坡及河道底部防護工程最終在9月底竣工。
2020年10月,山東濟鐵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中鐵濟南局集團設計院等3名第三方評估人員受濟南鐵檢院邀請,與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和當地有關負責人,一同來到排澇站隱患現場,對檢察建議的整改落實和修復效果進行專業評估,并予以驗收銷號。至此,整改施工已全部完成,嚴重危及此處鐵路運行安全的“老大難”問題得到全方位整治消除。
統籌多方 構建“雙段長+檢察官”機制
在隱患整改過程中,濟南鐵檢院全程跟進督促、協同推進,統籌協調鐵路工務系統、電務系統、土地監察支隊和地方職能部門,構建“雙段長+檢察官”公益訴訟協作機制,即,當地職能部門負責人為該鐵路線路區段“地方段長”,鐵路單位相關負責人為“鐵路段長”,將鐵路試行的“雙段長”工作責任制,引入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充分調動被監督行政機關整改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鐵路運輸安全保護合力。
此次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消除了久拖不決的鐵路運行重大安全隱患,維護了農業灌溉和汛期排澇的民生工程。這不僅是服務保障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鐵檢機關發揮公益訴訟監督職能、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落實檢察職能的生動實踐。
近年來,濟南鐵檢院一直深耕于鐵路行車安全領域,立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有效運用訴前磋商程序、訴前檢察建議等辦案手段,充分發揮鐵檢特色優勢,有效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切實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下一步,濟南鐵檢院將始終牢記守護公益職責使命,聚焦辦案主業,不斷提升辦案質效,繼續打造涉鐵安全公益訴訟保護專業品牌,促進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全面均衡高質量發展。
法條鏈接:
鐵路安全保護區
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鐵路線路兩側應當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范圍,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含鐵路、道路兩用橋,下同)外側起向外的距離分別為:
(一)城市市區高速鐵路為10米,其他鐵路為8米;
(二)城市郊區居民居住區高速鐵路為12米,其他鐵路為10米;
(三)村鎮居民居住區高速鐵路為15米,其他鐵路為12米;
(四)其他地區高速鐵路為20米,其他鐵路為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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