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20-04-15 08:36:04
魯網4月15日訊 4月8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青島政務網,發布執行期滿后重新制定的《青島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受到島城市民普遍關注。新政自今年5月9日起正式施行,3月10日至5月8日期間仍按原政策規定執行。
在政策解讀中,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新政調整的目的,在于“支持繳存職工自住性購房需求,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保持和促進青島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與原有管理辦法相比,新政最引人關注的變化在于落實住建部、省住建廳等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認房認貸”的政策規定,將職工住房套數納入貸款審查范圍:申請青島市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人所購買的住房須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經兩次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處處長李琳解釋說,此前管理辦法只認借款申請人的公積金貸款次數,只要借款申請人有過兩次公積金貸款,則不予第三次公積金貸款;現在則是以家庭為單位“認房又認貸”,只要借款申請人名下已有兩套住房的,無論是否曾使用過公積金貸款,均不再支持申請公積金貸款。“這種政策調整的目的是落實‘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的要求,堅持‘房住不炒’定位。”
新政明確,根據住房套數的不同,實行公積金差別化貸款政策:一是首付款比例政策,購買首套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執行30%的現行規定,購買第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二是貸款利率,二套房貸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取消原二次公積金貸款的1.1倍利率規定。
李琳說,二手房首付比例將與房齡掛鉤。房齡超過10年的二手房,每增加5年,首付比例相應提高10%,二手房房齡加貸款年限最高不得超過30年。
在公積金貸款額度方面,此次新政也作出調整,參照商業銀行及公積金同業做法,不再實行新建住房與二手住房、首次申貸與二次申貸的差異化最高貸款額度政策,而是統一按照青島市現行雙繳存職工最高60萬元、單繳存職工最高36萬元的額度標準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調整,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發布了《關于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事項的通知》,擴增了住房公積金提取用途,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和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納入其中。
根據通知,青島市批復的老舊小區改造項目范圍內的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可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竣工驗收后,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用于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既有住宅安裝電梯項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及其直系親屬,可在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竣工驗收之后,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用于加裝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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