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9-03-06 15:36:03
為表揚先進,倡樹典型,掀起加快全區實體經濟發展的新熱潮,6日章丘區召開全區實體經濟發展大會,對2018年度發展實體經濟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
授予:中國重汽集團濟南商用車有限公司董事長唐洪榮等15名同志“2018年度突出貢獻企業家”榮譽稱號;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濟南市章丘區供電公司總經理薛濤等36名同志“2018年度優秀企業家”榮譽稱號;中國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濟南動力部等10家企業“2018年度稅收貢獻十強企業”榮譽稱號;山東昊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2018年度技術創新十強企業”榮譽稱號;山東科興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2018年度最佳效益企業”榮譽稱號;濟東智造新城項目等10個項目“2018年度新舊動能轉換十大項目”榮譽稱號;人才支撐新舊動能轉換“雙招雙引”平臺等10個平臺“2018年度新舊動能轉換十大服務平臺”榮譽稱號;安莉芳(山東)服裝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2018年度章丘質量獎組織獎”和山東銀鷹炊事機械有限公司總經理李忠民等2名同志“2018年度章丘質量獎個人獎” 榮譽稱號;區經信局等15個單位“2018年度服務實體經濟先進單位”榮譽稱號;山東章丘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0個單位“2018年度金融機構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突出貢獻單位”榮譽稱號。
除了表揚先進,為加快全區新舊動能轉換、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章丘區加快實體經濟發展政策進行了調整,公布了加快實體經濟發展20條(修訂)細則。
具體細則如下:
1.鼓勵研發機構(平臺)建設。對當年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研發機構(企業研究院、產業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建設的院士工作站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重新備案的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技局、區經信局、區發改委)
2.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孵化器(創新創業基地)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25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在孵企業被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每認定1家給予孵化器(眾創空間)5萬元獎勵;對在海外建立市級以上孵化器、海外研發機構的企業,并經上級認定的,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技局、區經信局)
3.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通過復審認定的給予10萬元獎勵;新認定的山東省、濟南市“一企一技術”創新企業(研發中心),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技局、區經信局)
4.企業獨立或牽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按年度上級到位項目經費的1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5.對申報并獲批的國家“火炬計劃”、“863”計劃、“973”計劃項目的企業給予50萬元補助。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科學技術獎的給予50%配套資金獎勵,對獲得市級以上專利獎的項目給予50%配套資金獎勵。(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6.支持區內中小企業購買高校、科研院所技術成果或開展產學研合作,經技術合同登記認定后,根據年度技術合同交易額及成果產業化落實情況,按技術合同交易額的3%給予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不超過20萬元;支持企業(機構)對外提供成果轉化,依據在山東省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的登記情況,對年度技術合同交易額超過2000萬元以上的,按照技術合同交易額的3‰給予獎勵,同一技術多次轉讓僅只補助一次,同一單位累計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7.對擬上市企業實施分階段扶持,補助資金為上級資金和區級配套,在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完成報備并正式進入輔導期的,補助200萬元;中國證監會受理上市申報材料的,補助200萬元;企業上市成功的,補助400萬元。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掛牌的企業,一次性補助600萬元。對在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實現上市的企業,一次性補助800萬元。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報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待審的,補助50萬元;企業掛牌成功的,補助250萬元。對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制并在省政府認可的省內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掛牌的企業,一次性補助20萬元。(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8.對年銷售收入1億元以下的中小工業企業,年貸款額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且單筆不超過1000萬元(含1000萬元)的流動資金貸款,按年度實際支付合法范圍內利息和擔保費用的40%給予融資費用補貼,每個企業年補貼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其中擔保費補貼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經信局)
9.對現有企業新上工業、物流項目或進行技術改造,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
10.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山東省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上云標桿企業”按上云內容進行配套補助,各級補助金額不超過企業上云實際支出費用;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山東省級工業旅游示范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旅游發展中心)
11.對國家、省、市認定的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企業產品通過山東省首臺(套)技術裝備和關鍵核心零部件認定的,給予成套裝備最高100萬元、單套設備最高50萬元、關鍵核心零部件最高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經信局)
12.對新增的規模以上工業和重點服務業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30萬元、50萬元。(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統計局、區稅務局)
13.對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動規模企業規范化公司制改制的意見》(魯政發〔2015〕8號)要求開展規范化公司制改制的規模企業,在改制過程中產生的中介服務費用,在中介機構出具完成改制的相關意見后,按照實際發生額給予配套補助,單個企業各級政策合計最高一次性補助30萬元。(責任單位:區金融辦、區經信局)
14.對參加國內外知名專業展會的工業企業,按其實際發生的展位費、特裝費的50%給予補助,每個企業每年累計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商務服務中心)
15.對新認定的全國“獨角獸”企業,一次性給予500萬元獎勵;國家和山東省行業“瞪羚企業”“隱形冠軍”,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國家、山東省、濟南市新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經信局)
16.對新獲得中國質量獎、山東省省長質量獎、濟南市市長質量獎、章丘質量獎的法人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企業通過山東省“泰山品質”認證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17.對主持制定、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聯盟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聯盟標準)制定、修訂的,按照參與程度確定資助獎勵額度,分別按不高于主持同類標準制定、修訂資助獎勵標準的50%執行。(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18.加大擔保機構業務補助和獎勵力度。對為我區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擔保機構,按照當年濟南市補助額度給予配套等額業務補助;對當年新增中小微企業擔保業務增量按照濟南市獎勵額度給予配套等額獎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年化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8%。(責任單位:區經信局、金融辦)
19.鼓勵“民參軍”,對于新獲軍工資質“四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對主導或主持制訂國家軍用標準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發改委、區科技局、區市場監管局)
20.對科技創新水平高、產業帶動能力強、畝均稅收高、在行業內具有引領作用的高成長性企業,以及重大研發機構、科創平臺、成果轉移轉化機構等,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議”原則,研究制定具體獎勵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區經信局)
本政策由各責任單位分別組織實施并負責解釋。企業(單位)所得獎勵資金應按照有關財務制度管理,鼓勵向本企業(單位)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進行獎勵。本政策與章丘區出臺的其他相關政策不重復享受,按照就高原則執行。實施過程中與國家政策不相符的以國家政策為準。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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