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24小時
2018-12-04 15:21:12
記者從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山東五地市通報28起損害營商環境、腐敗、不作為等典型問題,其中3人被審查調查,具體如下:
濟南市紀委監委
關于3起損害營商環境“一次辦不成”典型問題的通報
一、濟南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主任高鵬霄、副主任兼投資促進部部長高晶宇、投資促進部副部長劉麗長期未完成企業項目用地審批手續問題。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濟南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為某企業辦理項目用地審批手續時,服務意識不強,督導協調不力,配合銜接不暢,應予積極推進而未認真履行職責,相關文書會簽時間長,辦事效率低,導致該項目至今沒有完成征地,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8年11月,高鵬霄受到約談處理,高晶宇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劉麗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二、商河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增祿,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清軍,調控和市場監測科負責人呂濤履職不力,拖延為企業辦理土地登記手續問題。2018年7月13日,某企業通過法院司法拍賣拍得商河縣孫集鎮兩宗國有土地使用權。商河縣國土資源局服務意識淡薄,工作措施不力,未依照相關規定積極回應企業訴求,應予立即辦理土地手續而未辦理。直至9月30日,市委營商環境專項巡察組提出整改意見后,才為企業辦結,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8年11月,李增祿受到約談處理,張清軍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呂濤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三、商河縣、歷下區、章丘區、濟陽區相關職能部門未按要求及時公布農藥經營許可“一次辦成”承諾有關事項問題。根據市政府辦公廳《全面深化“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來跑”改革實施方案》和市編辦《關于調整部門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要求,各區縣應于2018年6月30日前將列入“只跑一次”的事項在山東政務服務網公布,其中包括農藥經營許可事項。商河、歷下、章丘、濟陽4區縣相關職能部門不認真履行職責,直至2018年10月市委營商環境專項巡察組指出時,才將該許可事項在山東政務服務網公布。2018年11月,10名責任人員受到問責處理。其中,商河縣編辦副主任商麗麗受到通報批評處理,審改辦副主任于共彬受到誡勉談話處理;歷下區農業經濟辦公室主任韓黎光受到通報批評處理,歷下區信息中心主任朱海宏、歷下區價格認證中心主任謝承志受到誡勉談話處理;章丘區農業局副局長李德君受到通報批評處理,農村產權交易中心主任付忠新受到誡勉談話處理;濟陽區農業局副局長周波、趙東峰受到通報批評處理,原執法大隊大隊長高丙國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淄博市紀委通報7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高青縣高城鎮李官管區副主任程杰履職不力問題。程杰工作責任心不強,聯戶干部作用發揮不到位,對負責聯系的2戶貧困戶住房嚴重破損情況應發現而未及時發現,在貧困戶反映后仍未及時上報解決,直至經有關部門鑒定為危房后才得到修繕解決,存在履行職責不力問題。2018年8月高城鎮政府給予程杰行政警告處分。
2.淄川區太河鎮西島坪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委員段俊家虛報冒領、違規使用扶貧資金等問題。2010年至2017年,段俊家在西島坪村實施沼氣池工程建設項目中擅自虛報沼氣池數量,冒領補助資金31800元,用于其他村務支出;違規將122530元扶貧資金用于其他村務支出;擅自決定將獲批的12000元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用于非補助對象改造房屋。另外還存在抓貧困戶識別不精準,漏報貧困戶人口,不按實施方案違規實施扶貧項目等問題,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7月,淄川區紀委給予段俊家開除黨籍處分。
3.周村區王村鎮栗家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村主任石光勝違規套取扶貧資金問題。2015年,石光勝未按上級審核通過的項目實施方案組織建設,借用村民個人投資建設的大棚冒充項目建設成果,并偽造施工協議書和相關審計資料接受驗收,套取扶貧資金35萬元,以分發扶貧資金、逐年回收的方式冒充扶貧項目收益,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7月,周村區紀委給予石光勝開除黨籍處分。
4.沂源縣南魯山鎮鄢家峪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申良海違規套取使用扶貧資金問題。2017年5月,申良海在鄢家峪村未實際購買化肥的情況下,以他人名義虛開化肥發票,套取扶貧資金60000元存入個人賬戶,同年8月,使用22080元購買化肥發放到戶,余款長期閑置于個人賬戶,直至在扶貧項目審計發現問題時才用余款購買化肥發放到戶。2018年5月,南魯山鎮黨委給予申良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張店區傅家鎮傅家村黨支部書記傅玉蓮違規確定貧困戶問題。2016年,傅家村在農村貧困人口“再識別、再認定”中,對扶貧標準掌握不準,未認真核實申請農戶家庭的真實情況,違規將不符合條件的7戶確定為貧困戶,造成不良影響。傅玉蓮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9月,傅家鎮黨委給予傅玉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桓臺縣起鳳鎮魚一村村委會主任鞏端柱違規挪用低保戶補助款問題。鞏端柱在擔任魚一村村委會主任期間,村委違規挪用本村16個低保戶補助款34600元,用于困難戶發放補助,造成不良影響。鞏端柱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3月,起鳳鎮黨委給予鞏端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博山區域城鎮嶺西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榮慶違規確定貧困戶問題。2013年至2017年,嶺西村在扶貧對象確定工作中,審核把關不嚴,信息核實不準,致使不符合條件的1名村民被確定為扶貧對象,造成不良影響。王榮慶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3月,域城鎮黨委給予王榮慶黨內警告處分。
文昌湖省級旅游度假區商家鎮冶西村黨支部書記曹培順被開除黨籍
日前,淄博市淄川區紀委監委對文昌湖省級旅游度假區商家鎮冶西村黨支部書記曹培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曹培順違反政治紀律,偽造證據,掩蓋違紀違法事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幫助他人套取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村集體資金,涉嫌職務侵占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曹培順開除黨籍處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款物隨案移送。
棗莊市山亭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孫中川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棗莊市紀委、棗莊市監委對山亭區政府原黨組成員,棗莊市抱犢崮國家森林公園管委會原黨委書記、主任孫中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孫中川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自定薪酬,私車公養,違規占用下屬單位車輛;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要求且不如實報告個人去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設立并使用“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孫中川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棗莊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棗莊市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棗莊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孫中川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棗莊市薛城區紀委通報2起“不作為”典型問題
1、薛城區巨山街道小呂巷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徐士賓未正確履行村集體資源監管等工作職責問題。2018年初至2018年6月,徐士賓擔任小呂巷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期間,未正確履行本村集體資源監管職責,發現該村集體所有的小土山出現無證私自開采山石情況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導致該區域石灰巖被盜采8.5萬余噸。2018年9月,徐士賓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薛城區鄒塢鎮北陳郝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黃玉國未履行村集體土地資源管理工作職責問題。黃玉國擔任北陳郝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期間,未履行村集體土地資源管理工作職責,沒有及時發現、制止破壞耕地和盜采山石資源問題,導致該村區域內出現非法采石等違法問題,造成該村5畝耕地被嚴重破壞。2018年10月,黃玉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棗莊市薛城區紀委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問題
1、薛城區巨山街道東巨山村村委會委員兼村文書王新躍騙取土地附著物補償款問題。2014年6月,南水北調棗莊市區供水單位東線工程進行占地地面附著物清查補償工作期間,王新躍隱瞞其長期未繳納租金,承包石塘合同已失效的情況,騙取該石塘、石荒附著物補償款16440元。2018年6月,王新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薛城區周營鎮磨莊村干部騙取國家糧食直補資金問題。2007年至2016年,磨莊村黨支部書記陳開東、黨支部委員兼村委會主任孫忠太、黨支部委員兼村會計許太花,利用負責協助鎮政府統計、核實磨莊村李樓組糧食種植面積的職務便利,虛報糧食種植面積,分別騙取國家糧食直補資金7720.21元、20845.02元、13648.95元,騙取的資金被3人非法占有和用于村務支出。2018年6月至8月,陳開東、孫忠太、許太花分別受到黨內警告、留黨察看一年、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周營鎮經管站原站長張明香因履職不到位、審核把關不嚴受到批評教育處理。
3、薛城區常莊鎮東麥村計生專職主任張萍長期占用并出租村集體土地獲利問題。2011年12月,張萍在未經村集體研究、未簽訂土地租賃協議的情況下,占用村集體土地2.25畝用作駕校練車場地,并于2014年6月至2017年4月將該土地租給薛城藍翔駕校,在村集體賬外收取租金80000元。2018年5月,張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予以收繳;該村前后兩任村支部書記楊其良、楊尚平未正確履行村集體資源管理職責,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煙臺市紀委監委通報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煙臺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工委委員、市綜合信息中心主任曹菁違規發放補貼問題。曹菁在任市綜合信息中心主任期間,于2014年3月至2017年1月,違規發放績效考核獎、防暑降溫費、加班費等津貼補貼,共計245810元。曹菁作為單位時任主要負責人,對單位違規發放補貼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11月,曹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煙臺市發改委黨組成員、市經濟發展投資公司黨支部副書記、經理李洪倉違規發放福利問題。2014年至2015年,煙臺市經濟發展投資公司違規向單位職工超標準發放福利195200元。李洪倉作為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對違規發放福利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11月,李洪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煙臺山醫院工會主席王淑華違規收受禮金問題。王淑華在擔任煙臺市衛生局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主任科員、科長、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科科長期間,于2008年春節前至2014年春節前,先后七次收受某醫院工作人員王某某所送現金共計7000元。組織初核期間,王淑華主動上交違紀所得。2018年7月,王淑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煙臺高級師范學校原黨委書記、副校長楊成明違規發放獎金問題。楊成明在擔任原萊陽師范學校黨委副書記、校長期間,使用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閱卷費結余資金,于2014年2月、8月先后兩次發放效益獎共計355420元。楊成明作為負責萊陽師范學校黨政全面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對違規發放獎金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11月,楊成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煙臺市科學技術協會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天興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7年2月至5月,李天興在參加科技下鄉等公務活動期間,未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且在本單位領取伙食補助700元;活動期間收受某企業經理于某某贈送的土產品。2018年7月,李天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萊陽市投資促進局局長戰文彥違規操辦婚宴問題。戰文彥任萊陽市財貿辦公室副主任期間,于2015年4月28日為其女兒舉辦婚宴后,又于同年5月7日宴請6名下屬,共收取禮金1840元。2018年9月,戰文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芝罘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副主任李文明私車公養問題。2018年8月,李文明利用管理單位公務加油卡的便利,擅自用公務加油卡為其個人車輛加油302.39元,并在單位油耗明細表上編造為公車加油的登記信息。2018年10月,李文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招遠市泉山街道北關東村原黨支部書記呂秀通違規發放福利問題。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呂秀通先后多次為村兩委成員及其他管理人員發放春節福利、中秋福利共計35000元。2018年10月,呂秀通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福山區回里鎮唐村原黨支部書記林葉福違規發放補貼問題。2016年2月,林葉福以繳納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的方式,向村兩委成員和工作人員共7人發放補貼14000元。2018年10月,林葉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曲阜師范大學附屬中小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
曲阜師范大學附屬中小學原副校長(副縣級)卞憲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山東省紀委監委批準,目前正在接受濟寧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共濟寧市紀委關于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的通報
曲阜市司法局王莊司法所所長孔令田偽造卷宗應付上級考核問題。2016年12月,孔令田為應付上級司法系統年底考核,安排該所工作人員偽造12宗調解卷宗,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2月,孔令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鄒城市畜牧獸醫局香城檢疫分所工作人員李昌金不認真履職問題。2017年12月,李昌金在香城鎮某養殖場申報生豬出欄檢疫證明時,未到現場進行檢疫,為該養殖場生豬出具了《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導致未經檢疫的生豬流入市場,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9月,李昌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微山縣兩城鎮農業服務中心原主任張勇在扶貧項目驗收工作中提供虛假材料問題。2013至2015年,張勇在負責漁業養殖、蔬菜大棚建設、經濟林等項目時,在項目基本未實施的情況下,制定了《微山縣兩城扶貧開發項目工程驗收單》、驗收報告等虛假驗收材料,并在材料上由其本人簽寫了鎮相關驗收人員的簽名,使以上項目通過了驗收。2018年8月,張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梁山縣韓崗鎮范莊村原黨支部書記范龍華盲目上項目、違規處置扶貧物資問題。2017年,梁山縣韓崗鎮范莊村在未進行充分調研考察、自身不具備養殖能力條件的情況下,盲目選擇扶貧項目,導致本村肉兔養殖場項目在經營中出現持續虧損,造成國家扶貧資金流失。2018年3月,范龍華在未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擅自處置村集體扶貧項目養兔場,將兔籠免費送與他人、兔場廠棚以廢品價格出售,侵害了群眾利益。2018年7月,范龍華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