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8-11-13 09:30:11
魯網11月13日訊(記者楊永明)因貸后資金監管不力,客戶未按合同用途使用授信,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下稱萊商銀行徐州分行)被罰款25萬元,而這已不是萊商銀行旗下分支機構今年第一次因違反審慎經營的原則遭到監管部門處罰了。
銀保監會網站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徐銀監罰決字〔2018〕4號)顯示,萊商銀行徐州分行主要負責人姓名蔣華,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信貸資金貸后監督不力,導致客戶未按合同用途使用授信,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徐州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萊商銀行徐州分行處以罰款25萬元。
無獨有偶,今年五月份,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歷城支行(下稱萊商銀行濟南歷城支行)也曾因違反審慎經營原則被山東銀監局處以罰款50萬元。
魯銀監罰決字[2018]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萊商銀行濟南歷城支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貸款調查未盡職、貸后管理未盡職、貸款資金被挪用于開立質押存單”,山東銀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萊商銀行濟南歷城支行處于罰款50萬元。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