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7-12-11 09:06:12
時間飛快,再過不到一個月的時間,2018年就要來了。2018年1月1日,《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就將開始施行。伴隨著新規的施行,濟南繞城高速公路環線以內區域將正式禁燃煙花爆竹,另外,章丘、濟陽、商河等縣區也紛紛曬出了各自的煙花爆竹禁放區范圍。在不久的將來,這些禁放區域內不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還將禁售、禁存、禁運。
區縣煙花爆竹禁放區陸續劃定
城區對放鞭行為說不
在濟南,究竟哪些區域是煙花爆竹禁放區,無疑是市民普遍關注的一個焦點話題。記者從相關方面了解到,為了使煙花爆竹禁放范圍更具合理性,濟南的“禁鞭新規”把禁放區域劃分為了三個層次:一是本市繞城高速公路環線以內,二是長清區、章丘區、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的城區范圍內的區域(具體區域由縣區政府劃定并公布);三是市、縣(區)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可以劃定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并向社會公布。除此之外,“禁鞭新規”還特別強調黨政機關駐地、文物保護單位以及交通樞紐等人員密集的10類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這也意味著,在濟南,不僅繞城高速公路環線以內區域是煙花爆竹禁放區,上述五個縣區的城區也會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說“不”。12月10日,記者從相關方面了解到,已有不少縣區劃定并“曬”出了各自的煙花爆竹禁放區域范圍。
具體來說,
章丘區的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為:東至世紀東路,西至潘王路,南至南外環,北至平普路。
濟陽縣的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為:西至澄波湖路;北至泰興西街、旺旺路、泰興東街、緯四路;東至經一路、再由緯三路進入東環路南延至黃河大堤連接線;南至新元大街。
商河縣的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為:北環路、濱河路、銀河路、西環路、新興街、東環路、富民路、田園路圍合區域。
禁放區也將禁售 禁存 禁運
煙花爆竹倉庫月底前必須關閉
在煙花爆竹禁放區,可不只是禁止煙花爆竹燃放這么簡單。記者從市安監部門了解到,按照濟南“禁鞭新規”,煙花禁放區域內(包括各縣區政府劃定公布的禁放區域),不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還將實現煙花爆竹的禁售、禁存、禁運。
在煙花爆竹禁放區,此前曾存在多年的大量煙花爆竹零售商戶將徹底退出歷史舞臺。記者了解到,明年1月1日起,濟南的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內將一律不再發放臨時《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而且,禁放區域內也早已停止發放常年《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年底前到期的許可證,到期后一律不再延續,未到期的一律在12月31日前收回注銷。
不僅如此,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設在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倉庫也必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關閉或改作他用,關閉或改變用途后的倉庫內不允許以任何借口、任何名義存放煙花爆竹及其他爆炸危險品,現有庫存的煙花爆竹產品必須在今年年底前處理完畢。而且,凡注冊地址在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必須在2017年12月31日前把注冊地址遷出禁放區域,到期未遷出的,一律停止經營活動,許可證到期不予延期換證。
引人關注的是,按照市安監部門印發的相關通知,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的專用配送車輛也一律不準向禁放區域內運送煙花爆竹,在配送煙花爆竹貨物時應繞道城區外環道路,避免途經禁放區域。
遇重污染天氣全市都禁止放鞭
敢違規燃放?罰款沒商量
想要讓“禁鞭新規”落到實處,需要必要的處罰措施。因此,濟南的“禁鞭新規”不僅明確在禁放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同時也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并視情節輕重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而且,為了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禁鞭新規”還明確,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本市行政區域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對違規燃放,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處以500元罰款。
不僅如此,市公安部門負責人也曾表示,會根據不同時段要求,實行三級禁放管控:大年三十至年初一、年初四至初五期間,實行一級禁放管控,街道(社區)要組織全體黨員干部、禁放志愿者,公安部門要出動二分之一以上警力參與管控行動;大年三十至初十五,除一級管控期外其他日期,實行二級禁放管控,黨員干部、禁放志愿者、公安民警不少于三分之一參與管控行動;元旦、國慶等其他節日期間實行三級禁放管控,街道(社區)組織治安積極分子、禁放志愿者加強新村社區、小街小巷、廣場公園巡查,發現違規燃放行為要主動進行勸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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